今天上午從天津海關獲悉,近日,天津機場海關在辦理KE862次航班旅客出境手續時,從兩名韓國籍旅客行李中查獲現鈔20萬美元。該案件是近幾年來天津機場海關查獲的較大一起非法攜帶鉅額貨幣案。
當日,該關旅檢關員在爲旅客辦理出境手續時發現,一男一女兩名旅客神色異常,遞交申報單時目光遊移,不斷環視周圍環境,旅檢關員遂示意上述兩名旅客將所有行李物品平放至X光機上接受檢查。經檢查,圖像顯示出長方形規則塊狀陰影,打開行李進行進一步查驗時發現,四個用旅遊地圖製作的紙袋,內裝美金現鈔合計20萬美元。此案已由海關緝私部門立案處理。根據有關管理條例,出境人員攜貨幣出境應向海關申報。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當向銀行申領《攜帶證》。攜出金額在10000美元以上的,應當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上述部門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經記者瞭解,經多次普法宣傳,2006年旅客超量攜帶貨幣出境行爲明顯減少。但進入2007年後,此類案件再次呈現上升趨勢。個別旅客在明知有關規定的情況下,仍然存有僥倖心理,攜帶大量貨幣出境。海關提醒市民:以藏匿、僞裝、瞞報、僞報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關監管,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或者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的屬於走私行爲。海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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