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天津市義務植樹日。1982年國務院出臺《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規定男11歲至60歲女11歲至55歲的適齡公民,每人每年義務植樹3至5棵——您義務植過樹嗎?
3月20日是本市義務植樹日。從1982年開始,我國以法定形式規定了全民應承擔義務植樹的責任,到今年已經有26個年頭了。
26年來,各地政府部門每年都會組織大型義務植樹活動,部分中小學也組織學生義務植樹。我們盼望綠樹成蔭,可是,我們有多少人盡到了植樹義務?植樹日到來之際,記者就相關問題進行了調查。
三區去年人均植樹不足1株
1982年,國務院出臺的《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規定:“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男11歲至60歲,女11歲至55歲,除喪失勞動能力者外,要按照每人每年植樹3至5棵的要求,均應承擔義務植樹任務。”
同時《實施辦法》規定:“年滿18歲的成年公民無故不履行此項義務的,所在單位要進行批評教育,責令限期補栽,或者給予經濟處罰。整個單位沒有完成任務的,要追究領導責任,並由當地綠化委員會收繳一定數額的綠化費。”
另外,於1997年10月22日公佈施行的《天津市義務植樹條例》也對市民義務植樹做出了與《實施辦法》類似的規定。
記者從塘沽區、漢沽區和大港區瞭解到,包括城市園林部門專業植樹、農村植樹及羣衆義務植樹在內,2006年三區共植樹約52.75萬株。根據本市2005年末統計數據,三區常住人口總數約133萬。根據《實施辦法》中的年齡要求,粗略計算三區中義務植樹適齡人羣約爲85萬人,這樣算來,三區平均每人每年植樹不足1株。
想種樹卻不知到哪裏去種
記者就義務植樹問題進行了隨即採訪。被採訪的20位路人中,七成被調查者說自己沒植過樹,原因是不知道到哪裏去種植;九成人表示不瞭解國家關於每人每年植樹3到5棵的規定。
某事業單位的張女士說,參加工作後從來沒有參加過義務植樹。記得上學時,偶爾會在老師的帶領下,參加過兩三次植樹、種蓖麻等活動。
泰達學院的大學生小趙說,沒植過樹,因爲沒有機會,如果有機會他非常願意去植樹。
“去年我帶着孩子,參加了塘沽區組織的去森林公園植樹活動。可以前我一次都沒栽種過,根本達不到每年3到5棵的標準。”李先生是記者採訪中僅有的一位近年來參加過植樹活動的居民。但李先生表示,類似這種由政府組織的植樹活動每年只有固定的一天,如果當天沒有時間,想選一個其他的日子去植樹,就不知道去哪裏了。
塘沽區園林局工作人員介紹,希望植樹的市民可與塘沽區綠化辦聯繫,如相關部門組織義務植樹活動,則由綠化辦通知該市民。
四大因素造成義務植樹盡責率低
據相關部門統計,2006年我國有8億義務植樹適齡公民,其中4億以上適齡公民未履行法律規定的植樹義務。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義務植樹處周力軍處長接受記者採訪時曾表示,義務植樹盡責率低主要包括四方面原因。
一是宣傳工作不到位。據抽樣調查,在全國還有不少適齡公民沒有把義務植樹作爲國家法律、法規來看待。
二是組織工作不夠落實。據調查情況表明,每年都能組織適齡公民參加植樹的單位爲64%,有時組織的單位爲26%,從未組織的單位佔10%。
三是管理存在死角。許多適齡公民因其所在單位流動和不確定因素,形成義務植樹無人管理狀況。從調查結果看,個體工商業者、無固定單位和職業者盡責率分別爲10%、5%和8%。
四是法制建設滯後。國務院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20多年未修改過,大多數省區沒有出臺義務植樹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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