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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數萬家飯店繳的自來水費裏,已經包含每噸0.8元的污水處理費,但環保部門仍向他們徵收排污費,且一收就是10年。
繳了污水處理費,還用不用繳排污費?針對飯店老闆們的這一質疑,鄭州市物價部門查證發現,鄭州市環保部門的這一收費違規,並涉嫌違規收費1900多萬元。
投訴:排污費標準不統一
鄭州餐飲行業用水多少錢一噸?隨便找一家飯店老闆一問就知道:3塊8毛錢。一些老闆還能夠告訴你,這3塊8毛錢裏面包含了基本水價2塊9毛錢、附加費1毛錢、污水處理費8毛錢。
3月15日,在淮河路上開飯店的劉溪平向記者投訴,鄭州市環保局每月向他收取2000多元的排污費,但一直未告知他收費的依據、標準是什麼?
劉溪平與一位同行聊天時發現,儘管人家與他開的飯店規模差不多,但被收取的排污費卻有天壤之別。人家一季度才繳300多元,而他的飯店每月都繳2000多元。劉溪平心裏不平衡了,環保局收排污費爲啥沒統一的標準。
劉溪平查閱環保局收排污費的相關法規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條規定: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按照國家規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處理的有償服務,收取污水處理費,以保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污水處理費用的,不再繳納排污費……
劉溪平認爲,按照該法規他的飯店已按照每噸8毛錢的標準繳了污水處理費,並且他飯店的污水也是排到可以流入污水處理廠的市政下水管道,環保部門再收他的排污費沒道理。
調查:鄭州收取排污費已有10年
劉溪平的情況在鄭州是個別現象,還是普遍存在?昨日記者分別調查了淮河路、農業路、經三路上25家較大規模的飯店。
結果這些飯店均向市環保局繳有排污費,環保局也給他們開了正規的財政收據;但有的每月繳幾千元,有的一季度才幾百元,多數商戶不瞭解收費標準。
從事餐飲業十幾年的張老闆表示,市環保局向飯店收取排污費已有10年曆史,而且不單是餐飲行業,鄭州市區內的洗浴、洗車、美容美髮、醫院等行業,均被認爲排放污水超標,必須繳納排污費。
記者向洗浴、洗車、美容美髮、醫院等行業求證,他們果然也被收排污費。
環保局:收排污費有法可依
針對劉溪平等人的質疑,鄭州市環保局宣教中心負責人解釋:環保局確實在收排污費,但排污費與污水處理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污水處理費是爲解決污水淨化而收取的費用,而排污費則是因餐飲等行業用過的水污染較大、不易處理另加收的費用。
市環保局收排污費的依據,是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令369號——《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以及《河南省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收取的標準,是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以污染當量計徵(污染當量就是污染物內所含的不同化學成分數量)。除此之外,他們還會根據店面的營業面積、生意好壞等確定標準。
一般按月或季收,收取時開財政部門的專用收據,所收費用上繳財政。政府再拿這筆錢治理環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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