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澳門匯業銀行。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特區公報》二十一日刊登批示,由特區政府委派的行政管理委員會延長接管匯業銀行,由本月二十九日起續期半年。
根據《金融體系法律制度》規定,接管期以半年一期,最長兩年。澳門特區政府接管匯業已一年半時間,兩次延長接管期。換言之,至今年九月底接管期屆滿後,特區政府不能再提出延長。
行政委員會繼續由蘇鈺龍任主席、李展程和高美莉任行政委員會委員。
自美國財政部本月十五日公布匯業銀行調查報?的裁定後,澳門特區政府隨即宣布繼續接管匯業,以維護澳門金融體系穩定和存戶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