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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準X星級”、“豪華”、“優秀導遊(領隊)服務”、“僅供參考”、“以××爲準”、“與××同級”不確定性用語不能在出境遊合同文本中出現了。記者今天從天津市旅遊局獲悉,目前旅遊部門正式向全市16家組團社陸續下發由國家旅遊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剛剛發佈的“中國公民出境旅遊合同”示範文本。今後參加出境遊的遊客心裏更有底了。
據悉,新示範文本除了要求出境遊合同不得使用不確定性用語外,還規定在指定購物點出現購物損失時,90天內如果消費者不能在購物點獲得賠償時,組團社應當先行賠付;明確規定組團社安排的購物次數不得超出行程天數的一半;組團社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安排旅遊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
此外,新示範文本對於組團社取消出團和旅遊者行前退團的違約擔責方式進行了較大改動。如組團社擅自將旅遊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旅遊者在出發前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要求組團社全額退回已交旅遊費用,並按旅遊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旅遊者在出發當日或者出發後得知的,組團社應當按旅遊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市旅遊局質量規範與管理處處長王鳳雲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本市旅遊管理部門將積極推行新示範文本,並組織組團社人員培訓。在近期內,目前使用的“老合同文本”會與新文本並行一段時間,在全面推行新文本後老文本會宣佈作廢。本市康輝國際旅行社相關負責人表示,新合同文本會讓旅行社從出團時間安排、機票的保證、廣告用語及選擇購物場所等方面更加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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