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針對聚眾衝撞高雄法院妨害公務案,臺『最高法院』22日駁回國民黨『立委』邱毅上訴,判刑1年2個月定讞。此項判決恐將使邱毅喪失『立委』資格,並被剝奪下屆『立委』的參選資格。
臺『最高法院』表示,為了確保刑之順利執行,22日上午11時許,該院即送公文通知『最高檢察署』,轉知高雄『地檢署』,以便執行檢察官采取限制出境等緊急處分措施。高雄檢方稱,將待收到判決書後,傳喚邱毅到案服刑。
據指出,2004年3月20日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開票後,邱毅首謀率眾衝撞滋擾高雄法院,並有人開車衝撞高雄地院的大門、丟水杯,導致多位執法警員受傷。
此前,高雄法院判處邱毅1年6個月有期徒刑,上訴二審後,改判1年2個月有期徒刑。邱毅不服繼續上訴,最終遭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