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越南貿易部前副部長梅文桑走出法院。
越南貿易部前副部長梅文桑因受賄6000美元,23日被越南一家法院判處14年監禁,他的一個兒子也因同一案件被判5年監禁。
梅文桑3月13日因涉嫌巨額受賄罪出庭受審。當天,越南政府總理阮晉勇簽署頒布一項法令,要求國會代表與政府高級官員最早下月起申報財產。自去年6月底阮晉勇出任越南總理之後,已經有眾多貪官被他拉下了馬。
梅文桑兒子同案獲刑5年
梅文桑案發前負責管理紡織品出口配額,因涉嫌腐敗,他2004年11月以來一直被羈押。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位法官23日說,法官認定梅文桑2003年和2004年共從制衣和紡織公司那裡收了6000美元賄賂,並在23日判處他14年監禁。
參與此案的另外12人23日也被定罪,其中有政府前官員也有商人,他們分別被判處1年到17年不等的監禁。梅文桑的一個兒子在獲刑者之列,他因在這起腐敗案中充當中間人的角色被判刑5年。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的法官說,有關部門還在繼續調查,以確定梅文桑是否收了另外3萬美元賄賂。梅文桑的律師在獲悉判決結果後說,梅文桑可能會上訴。
高官下月起必須申報財產
梅文桑出庭受審的當天,即3月13日,越南總理阮晉勇簽署頒布一項法令,要求國會代表與政府高級官員最早下月起申報財產。法令要求國會代表與政府官員公布他們的收入、房地產、海外資產、賬戶以及其他個人財物,如車輛和價值超過3100美元的證券。法令將適用於越南國會代表與候補代表、高級警官與軍官以及國家、省、縣級政府、國有企業所有副處級以上的乾部。
此前,越南落馬的高官有:2006年6月,前交通運輸部長陶庭平涉嫌腐敗丑聞被免職。2006年7月5日,前警察總局副總局長兼調查機關首長高玉瑩涉嫌腐敗被免職。2006年7月11日前政府監察總署副總監察長陳國仗,涉嫌腐敗案暫停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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