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 通訊員馮兆君):爲進一步做好生活困難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基本醫療保障工作,減輕失業人員及其家庭經濟負擔,日前,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臺《關於建立失業人員基本醫療幫扶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就建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基本醫療幫扶制度等有關問題作出規定。對“零就業”家庭、子女未達到法定就業年齡的單親家庭、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中的失業人員和“4050”失業人員等十類困難羣體進行重點幫扶。這十類失業人員在患病住院治療期間,支付全部醫療費用確有困難的,可分別申請享受預支醫療補助金、限額內借用醫療補助金、提前結算醫療補助金、延長醫療補助金享受期限等幫扶措施。
十類困難羣體享受幫扶措施
據介紹,失業人員基本醫療幫扶制度,是爲保障生活困難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本人或供養的直系親屬患病就醫,而建立的一種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目的是爲了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基金的作用,更好地保障這些特別困難人羣的基本醫療和基本生活,減輕失業人員及其家庭經濟負擔。幫扶主要對象包括經區縣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就業援助家庭中的失業人員,包括“零就業”家庭、子女未達到法定就業年齡的單親家庭、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中的三類失業人員。還有“4050”失業人員、失業一年以上的失業人員、身患殘疾的失業人員、需供養有重大疾病直系親屬的失業人員、刑滿釋放的失業人員、復員轉業軍人和現役軍人配偶中的失業人員,以及其他生活困難失業人員在患病住院治療期間支付全部醫療費用確有困難的七類失業人員。
生活困難可提前預支補助金
醫療補助幫扶制度根據失業人員不同情況,分爲:
第一是預支醫療補助金。區縣失業保險管理部門對失業人員交納醫療機構住院押金確有困難的,可按一定比例預先支付部分醫療補助金。押金金額累計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最高預支比例不超過押金的30%;累計在3000元以上的,最高預支比例不超過押金的40%。單筆預支金額不超過2000元,同一個治療期內兩次及以上申請預支醫療補助金的,應首先衝減前次尚未使用的預支醫療補助金,累計預支金額不超過15000元。
第二是限額內借用醫療補助金。失業人員在醫療年度內應享受的醫療補助金不足擔付當期醫療費用的,可以借用上一個或下一個醫療年度未使用的醫療補助金。其中借用醫療年度未擔負醫療補助金起付標準的,須擔負起付標準。
第三是提前結算醫療補助金。失業人員在住院期間,支付繼續住院治療費用確有困難的,在辦理部分醫療費用結算後,可向區縣失業保險管理部門申請提前結算醫療補助金。
第四是延長醫療補助金享受期限。區縣失業保險管理部門對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時仍需住院治療的失業人員,可將其享受住院醫療補助金期限延長至住院治療期滿,但最長不超過15天。患門診特殊病或進行器官移植住院治療的,可最長延長30天。延長醫療補助金享受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與最後一個醫療年度發生的醫療費用合併計算,最高不超過所在醫療年度支付限額。
享受醫療幫扶制度需帶材料
失業人員基本醫療幫扶範圍內的失業人員,向區縣失業保險管理部門提出享受醫療幫扶制度申請,填寫《失業人員醫療待遇幫扶申請表》,同時按照申請類型提供以下材料:
(一)預支醫療補助金:就失業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開具的診斷證明和押金憑證。同一次住院再次申請預支醫療補助金的,須提供已發生的醫療費用清單。
(二)限額內借用醫療補助金和提前結算醫療補助金:就失業證、醫療費用收據(第二、三聯),治療費用、檢查費用及藥品費用明細。
(三)延長醫療補助金享受期限:就失業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開具的診斷證明。
失業人員應自出院或辦理醫療費用結算後5個工作日內,向區縣失業保險管理部門申報醫療補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