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曹建明日前在第五次全國行政審判工作會議上表示:各級人民法院要充分認清當前羣體性行政爭議日趨增多的嚴峻形勢,不斷提高依法妥善處理好羣體性行政案件的司法能力。
曹建明說,隨着改革的不斷深入,近年來不僅行政爭議呈現增多的趨勢,羣體性行政爭議也比較突出,特別是由農村土地徵收、城市房屋拆遷、企業改制、勞動和社會保障、資源利用、環境保護等社會熱點問題引發的羣體性行政爭議,涉及面廣,人數衆多,矛盾尖銳,處理難度大,對社會和諧穩定的影響也比較大。
據悉,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行政案件協調解決的司法解釋正在廣泛徵求意見。曹建明說,法院在行政審判中要按照“堅持合法審查,促進執法完善,依法規範撤訴,力求案結事了”的原則,注重運用協調解決的方式化解行政爭議。“協調解決,並不是放棄對行政行爲的合法性審查,而是要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不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做好協調工作。人民法院應當儘可能爲化解行政爭議創造有利條件,但不能代替當事人表達意願,更不能強迫當事人接受某種條件。不能當判不判,久拖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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