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安交管局瞭解到,1月至3月,天津市共發生各類交通事故19175起,造成167人死亡、3203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2922萬餘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交通死亡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下降7.64%、8.24%。
據瞭解,1月至3月,交通事故發案有6個特點:一是春節和春運期間交通死亡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惡劣天氣交通事故多發,雨、雪、霧等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發案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佔總數的10.11%和10.78%。三是18至22時爲交通事故多發時段。四是郊縣公路發案多,省級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佔郊縣公路交通死亡事故總數和死亡人數的54.62%和59.06%。五是超速和逆行成交通事故主因,酒駕引發交通事故大幅下降。六是農民和外來務工人員成交通事故主要受害羣體,交通事故造成89名農民和外來務工人員死亡,佔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的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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