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式漢服模擬圖
男式漢服模擬圖
今日零時,天涯社區、漢網、秋雁文學社區等20餘家知名網站聯合發佈倡議書,建議北京2008年奧運會採用我國傳統的服飾禮儀——“深衣”作爲北京奧運會禮儀服飾,並將漢族傳統服飾漢服作爲中國代表團漢族成員的參會服飾。在該倡議書籤名的百人中,有來自北京大學、中國科學院、南京大學、四川大學的數十位教授、博士、碩士,也有來自河北明德學堂、加拿大多倫多漢服復興會等民間機構的文化界人士。
活動的第一發起者,河北明德學堂堂長傅路江昨天下午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去年當他看到北京奧運中國代表團禮儀裝備設計大賽啓動的消息時,在華夏復興網發表了《奧運會應該有我們的聲音與符號》一文,短短几個月裏得到了各界人士的關注與支持,經過討論與策劃,推出了這一倡議。該設計方案已提交北京奧組委。
倡議書全文
敬致北京奧運會組委會、華夏民族同胞:
華夏民族向來是熱情好客的民族。北京奧運會上,我們將迎來世界各地的朋友,我們應該拿出東道主的熱情,穿上我們民族的節日盛裝,施以我們民族的傳統禮儀,讓華夏民族的熱情與風采永遠給客人留下最美好的回憶!
北京奧組委發出了“世界給中國十六天,中國應還給世界五千年”的豪言壯語,令人振奮。中國,是過去、現在和未來的總和;華夏民族,以自古相傳的華夏文化把海峽兩岸以及世界各地的同胞聯繫在一起。因此,我們要展現給世人的是我們民族的文化傳統,是自強不息與厚德載物文化精神,是我們今日的成就與未來的理想。一個完善的民族,必然有獨特的個性;一個有長久魅力的民族,必然有悠久而燦爛的文化;一個熱情好客的民族,必然有自尊自信和真誠。因此,我們不僅要展現與世界相同的一面,更要展現中國獨具風采的一面。展現出我們民族的自尊自信、彬彬有禮。讓人類的文明在這裏交會、融合!
國際奧委會對北京的評估報告的結論部分指出:“在中國北京舉辦2008年奧運會,將留下獨一無二的奧運遺產”。在中國北京申奧代表團陳述中,中國奧委會主席何振樑先生指出:“北京的奧運會將爲北京、中國和世界體育留下一份獨特的遺產。”(見《中國北京申奧代表團陳述全文》)如何使這份獨一無二的遺產儘量減少日後的遺憾,是需要我們現在就考慮的問題。
無論奧運會在哪個國家舉行,無不盡力展示本民族的獨特風采。我們民族的風采如何展現?服飾和禮儀是其中非常重要的方面。服飾,是人的第二皮膚,是給人的第一印象;身穿民族服裝,民族的自尊自信、獨特風采由此得以展現!禮儀,是待人接物的重要形式,穿上民族的禮服,採用民族禮儀,體現着民族的尊嚴,也體現着對客人的尊重!因此,奧運會上採用什麼樣的服飾和禮儀,應該給以格外的重視。
《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指出:“文化是國家和民族的靈魂,集中體現了國家和民族的品格。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鑄在民族的生命力、創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是團結人民、推動發展的精神支撐。五千年悠久燦爛的中華文化,爲人類文明進步作出了巨大貢獻,是中華民族生生不息、國脈傳承的精神紐帶,是中華民族面臨嚴峻挑戰以及各種複雜環境屹立不倒、歷經劫難而百折不撓的力量源泉。”禮儀服飾是華夏文化的重要載體。
我們正處在世界各種思想文化的大潮之中,我們應該成爲弄潮兒,而不應該在大潮之中任其沉浮,更不應該在大潮中被淹沒;我們正處在多元文化交流的環境之中,華夏文化這一元的興盛是我們的責任;我們國家和民族軟實力的提升,需要形式,也需要內容。“文質彬彬,然後君子。”
我們高興地看到:今年的兩會上,政協委員葉宏明提議,確立“漢服”爲“國服”;人大代表劉明華建議,應在中國的博士、碩士、學士三大學位授予時,穿著漢服系列的中國式學位服(3月11日中國新聞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網站上的漢族頭像已經修改爲身穿漢服的形象;在大陸和臺灣兩地以及海外的新加坡、馬來西亞、新西蘭、日本、加拿大等地,出現了衆多宣傳深衣與漢服的網站,很多同胞不僅宣傳着深衣與漢服,而且把中華服飾和禮儀帶入到了他們的生活之中。所以,在奧運會上,中國人身穿深衣、漢族成員身穿漢服出場,就是落實到現實之中。
我們歷來以“華夏民族”自稱,也以“華夏”而自尊自信,那麼,我們爲什麼叫做“華夏”?《尚書正義》注:“冕服華章曰華,大國曰夏。”《左傳·定公十年》疏:“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章服之美,謂之華。”因此,如果不能展現我們的民族服飾之美,我們將愧對於“華”字;不能展現我們的民族禮儀,我們將愧對於“夏”字。中國自古就被稱爲“衣冠上國,禮儀之邦。”所以,我們不能不重視我們的衣冠,不能不重視我們的禮儀。只有這樣,五千年的華夏文化才能充分體現出來,這樣才更符合十一五文化發展綱要的要求。
怎樣把華夏服飾和華夏禮儀呈現於世人面前?我們倡議如下:
一、把“深衣”作爲華夏民族“禮服”
穿着人員和場合:開幕式、閉幕式上的中國運動員隊伍,整個奧運會期間的禮儀服務人員。或者在開幕式上出現深衣方陣。
爲什麼要選擇“深衣”作爲華夏民族的“禮服”呢?因爲華夏民族的禮服至少應該具備這樣四項條件:第一,應該是與我們民族悠久的歷史文化持久相伴的服飾,而不是某個時代所流行的服飾;第二,應該是最能體現華夏文化內涵的服飾,而不是隻求華美的時裝;第三,應該是代表華夏民族整體形象的服飾,而不是某個羣體形象的服飾;第四,應該是具有華夏民族獨特風格的服飾,而不是各民族乃至世界各國服飾的拼湊組合。能夠完全符合以上四項條件的,只有一項最佳選擇,那就是“深衣”!
深衣創始於黃帝軒轅氏時代(有非常確切證據的也可以追溯到商朝),一直到明朝結束,都是中華民族服飾中最主要的一種;深衣不是某個朝代的服飾,也不是56民族中某個民族的服飾,在《禮記》中專門有《深衣》一篇加以記錄。因此,只有深衣足以代表華夏的服飾傳統。由於我們一直重視文化傳承,重視歷史的延續,使得這種歷史悠久的衣服在中國不但延續了兩千多年,而且在明朝已經把“深衣制度”跟隨“家禮”寫入了官修的《性理大全》,作爲每個學子的必修課,從而也使之成了民間節日慶典、冠婚禮儀所必備和習見的服裝。
“深衣”的影響,不僅在中國,而且影響到東方很多國家。僅從服飾而言,日本的和服、韓國的韓服,都是源於華夏服飾。比如,日、韓、越等國家地區,由於歷史上屬於中華文明圈,所以他們的服裝也是交領右衽,寬袍大袖,與我們一樣,體現了東方文明的一致性,和華夏民族當年的精神影響力。但日本、韓國、越南等國家地區卻是在宋明時代奠定其服飾形態的,所以他們的服裝用古代的術語叫做:直身(也叫直裰、道袍),與華夏深衣屬於同源而異流。
深衣是最能體現華夏文化精神的服飾。深衣象徵天人合一,恢宏大度,公平正直,包容萬物的東方美德。袖口寬大,象徵天道圓融;領口直角相交,象徵地道方正;背後一條直縫貫通上下,象徵人道正直;腰繫大帶,象徵權衡;分上衣、下裳兩部分,象徵兩儀;上衣用布四幅,象徵一年四季;下裳用布十二幅,象徵一年十二月。身穿深衣,自然能體現天道之圓融,懷抱地道之方正,身合人間之正道,行動進退合權衡規矩,生活起居順應四時之序。因此,把深衣作爲華夏民族的禮服是最佳的,也是唯一的選擇。除此之外,任何“創造”出來的服飾,都無法包含五千年的華夏文化內涵;56民族中任何一個民族的服飾,都無法代表華夏民族的整體。因此,建議華夏民族的運動員在奧運會上,在入場式、閉幕式上身穿深衣,司儀及禮儀人員等也身穿深衣。至少應該有深衣方陣。
在奧運期間,我們應該向全國人民倡導全國人民身着華夏民族最具特色的服裝——深衣,尤其是北京市民以及觀看比賽的市民、華僑。當然,觀衆、市民的服裝幷不在奧委會考慮之列,但卻是可以通過倡導,藉助市民的愛國熱情而迅速傳遞的!我們作爲奧運的東道主,作爲一個五千年曆史的禮儀之邦,應當首先有一種主人翁的意識,就像古代的迎接大賓——主人會穿上自己最好的禮服!讓客人永遠難忘。
二、把“漢服”作爲漢族的服飾
穿着人員與場合:漢族同胞與其他55個民族同時出場時。倡議漢族同胞穿漢服。
深衣代表華夏民族的形象,漢服代表漢民族的形象。漢服,是從深衣發展演化而來。先秦兩漢時期,人們通常用“衣冠”來指稱華夏之服。故而中國享有“衣冠古國”的美譽。“漢服”一詞的記載最早見於《漢書》:“後數來朝賀,樂漢衣服制度”。這裏的“漢”主要是指漢朝,是指漢朝的服裝禮儀制度。
所謂“漢族”的形成,直接與漢朝有關。正如胡人傳統服飾叫“胡服”,漢人傳統服飾也就有了相對應的名稱“漢服”。所以,後來這個詞彙的基本內涵也固定下來,即漢族傳統服飾。它最初是其他民族對漢人傳統服飾的稱呼,進而成爲漢人自我認同的文化象徵。到了宋元明時期,一些異族執政者明確地用“漢服”來指稱漢人服飾,如“遼國自太宗入晉之後,皇帝與南班漢官用漢服;太后與北班契丹臣僚用國服,其漢服即五代晉之遺制也。”元代修《遼史》時,甚至專門爲漢服開闢了一個“漢服”條。從此來說,“漢服”中的“漢”本來幷非指現在所說的“漢民族”,而是指“漢朝”。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深衣”是漢朝之前就已經存在的,“漢服”則是從漢朝開始纔有的名稱。
我國有56個民族,至今有55個民族依然有自己的民族服飾,可嘆的是惟獨佔華夏民族人口比例超過90%的漢族失去了自己民族的服飾,實在是不可思議!漢族不是沒有自己的民族服飾,只是因爲衆所周知的原因,這種服飾才從清朝開始中斷了三百六十餘年。有鑑於此,誠請奧組委在本次千載難逢的時刻,提倡漢族同胞身穿漢服,以此解決漢族的民族服飾問題。
三、華夏人士,行我華夏之禮:拱手作揖
“禮”分爲禮義和禮貌兩個方面,禮義是禮的內在含義,禮貌是禮的外在形式。《禮記·曲禮上》說:“禮從宜,使從俗。夫禮者,所以定親疏、絕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我們知道“三代不同禮”,所以,禮儀的形式可以變通,但是,禮儀的內在含義卻不能變,我們的民族不能沒有自己民族的禮儀形式。
當我們國家的人員到別的國家訪問時,我們尊重當地的禮儀形式,這是對其他國家的尊重;當別的國家的代表到中國訪問的時候,採用中國禮儀也是對中國的尊重。如果我們拋棄自己民族的禮儀,在國內也採用外族禮儀形式,那不僅是我們對本民族禮儀的不尊重,也無法體現我們民族的自尊自信。
使用華夏民族的禮儀形式,是“自強不息”的體現,出國時尊重對方的禮儀形式,是“厚德載物”的體現。我們一直以“禮儀之邦”自許,卻在本國之內的重大場合使用外族的握手禮,放棄華夏民族流傳了數千年的禮儀形式,我們無法再自許爲“禮儀之邦”。所以,建議用華夏禮儀中非常基本的拱手作揖禮作爲我們的禮儀形式。(男女施此禮時,所不同的只在於:男子左手在前、右手在後;女子右手在前、左手在後。)
以上倡議,是我們作爲華夏民族的成員而鄭重提出的,殷切期望着奧組委和國家政府予以斟酌,殷切期望着華夏民族同胞給以熱情支持。(趙宗來執筆)
附件二:聯署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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