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特別費案3日首度開庭,庭訊中馬英九說:“檢察官侯寬仁誤導我答話,並扭曲事實”。馬英九辯護律師也質疑查黑中心偵查時“誘導式訊問”。
對此,檢察官侯寬仁當天聲稱,檢方必須強調,馬先生在偵查之初接受偵訊時,確實也認爲特別費是公款,直到最後一次庭訊時,才改口說特別費是私款,這些都有錄音、錄像帶可以查證,希望合議庭能夠還原真相。
至於辯護律師指稱查黑中心最初以“特支費”名義訊問馬英九,顯見檢察官也弄不清楚特別費的屬性。對此,侯寬仁並不否認偵查之初檢方對特別費屬性認知並不明確,不過,侯寬仁強調,這可以顯示檢察官沒有預設立場,經過縝密調查後,才“證實被告的犯罪行爲”。
馬幕僚建議避免攻擊檢方
馬英九3日訴訟策略清楚,就是主攻檢察官嚴重扭曲事實、誤解特別費性質。但是開庭結束後,立刻有馬英九核心幕僚私下建議,力主馬英九對官司應保持低調,只要陳述對法理事實的見解就好,避免一直攻擊檢方。
馬英九核心幕僚的憂慮並非無據,馬英九若不察其間細微意涵,恐導致對自己更不利的法條認定。
首先,檢方是以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者”起訴馬英九,並非以第四條“侵佔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起訴他;如果檢辯攻防過於激烈,只要辯方不能說服法官特別費是公款,又一直強調馬英九未“詐取財物”,檢方不是不可能變更起訴法條。
檢方若變更起訴法條,改爲“侵佔公款”的最大可怕性,在侵佔公款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比詐取財物的七年以上還重。如法官採納此一法條判決馬英九有罪,最低刑期也要10年以上,依“總統副總統選罷法”,馬英九恐連參選“總統”資格都會喪失。
4月17日進行證據討論
3日在法庭上,馬英九強調自己沒有犯罪意圖,沒有犯罪行爲,根本沒有犯罪;檢辯各自論理,在行禮如儀的平和氣氛中結束庭訊,預計4月17日再開庭時,就要進行證據能力討論。
馬英九在開庭前,特別發表聲明,詳述對起訴書六大意見,包括他從未看過特別費是公款的相關公文。“檢察官三次偵訊都沒有就此訊問過我,起訴書卻認定我必定知情,顯然有重大誤解。”
由於檢察官侯寬仁約談的最後一位市府首長就是主計處長石素梅,查證馬英九是否知情主計處發新聞稿指“特別費是公款”,被外界認爲是起訴的最關鍵處。馬英九當天斬釘截鐵表示他沒有看過李新的新聞稿,也沒有看過主計處的新聞稿,更宣稱檢察官從未就此問過他,預料將成爲全案審判結果的關鍵。
前瞻
特別費案可能早於機要費案判決
臺灣法律界人士分析,馬英九誓言一審有罪也要參選2008年到底,馬英九無法預測判決結果,但不畏於接受審判。相對於法院在審理機要費案時受困於吳淑珍的病情,特別費案在馬英九的配合下,早於機要費案判決的可能性大增。馬英九明知如此,還是不惜一戰,因爲他沒有拖拉的本錢,只能勇往前行。
呂秀蓮
迴應這是制度瑕疵
呂秀蓮此前也因特別費受到偵辦,但至今尚未遭檢方起訴。對馬英九特別費案,呂秀蓮昨天迴應說,特別費問題這是制度瑕疵,有相當的歷史沿革,難免需要通盤處理;至於如何通盤處理,她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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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可能提前提名馬英九參選
國民黨“總統”初選前天開始起跑馬英九因要出庭,特地託9位年輕縣市“議員”代爲領表,成爲黨內首位領表的參選人。黨中央規劃,若22日前只有馬一人完成登記,可能就不需辦初選,不排除提前到4月底就提名馬英九成爲“總統”候選人。
黃光國放棄“單挑”馬
但全代會仍定6月24日,亦即馬即使4月底就被中常會提名,仍在6月底才須提名副手,預留黨內整合協調空間。國民黨中央規劃,若“立法院長”王金平不願接受當馬的副手,仍將安排王出任不分區“立委”第一名。
馬英九託人領表後,意外的是,高雄師大教授雷僑雲突然帶着支票現身,原本宣稱要幫連戰領表,後來因無連戰委託書,改爲自己領表,成爲國民黨第二位“總統”初選領表競爭者。但黨內高層透露,雷恐難獲得1.9萬黨員連署!
至於原本說要“單挑”馬英九的臺大教授黃光國昨天到了現場,但他聽完作業人員解釋,知道後續登記還要繳七百萬元作業費,若要辦初選,作業費不會退還之後,當場放棄領表。
國民黨主席選舉7日舉行
國民黨主席選舉將在這個星期六(7日)投票,所有選票已經印製完成,4日上午由各縣市黨部派出代表到中央黨部,領回所有選票。據悉,共有32萬人具有投票資格。
國民黨雖然號稱有近110萬名黨員,但是按時繳交黨費,能夠行使黨權,能在星期六投票選舉主席的黨員,只有32萬4347人,這次印製選票,就以這個數字爲準,再加印5%的備用票,總數約34萬。
吳伯雄:不團結的人離開
國民黨主席改選還有3天就要投票,參選人吳伯雄昨日上午到臺中市與基層座談時說出重話,展現罕有的強勢態度。吳伯雄說,他當選黨主席,一定會做強勢的黨主席,要他們兩人(馬、王)團結,不團結的人,現在就可以離開。
吳伯雄說,面對民進黨對國民黨的打壓,團結還不一定贏,不團結,一定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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