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殘聯獲悉,由國務院頒佈的《殘疾人就業條例》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如果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安排殘疾人比例的,應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殘疾人就業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集中使用殘疾人的用人單位中,從事全日制工作的殘疾人職工,應當佔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25%以上,併爲其提供適合其身體狀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安排殘疾人比例的,應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依法徵收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納入財政預算,專項用於殘疾人職業培訓以及爲殘疾人提供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貪污、挪用、截留或者私分。如果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財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
聘用殘疾人應籤勞動合同
《殘疾人就業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職工,應當依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服務協議。用人單位應當爲殘疾人職工提供適合其身體狀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不得在晉職、晉級、評定職稱、報酬、社會保險、生活福利等方面歧視殘疾人職工。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殘疾人職工的實際情況,對殘疾人職工進行上崗、在崗、轉崗等培訓。
殘疾人自主創業享優惠
《殘疾人就業條例》規定,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依法給予稅收優惠,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並按照規定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對自主擇業、自主創業的殘疾人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等扶持。有關部門對從事農業生產勞動的農村殘疾人,應當在生產服務、技術指導、農用物資供應、農副產品收購和信貸等方面給予幫助。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免費爲殘疾人就業提供服務。
開發適應殘疾人的崗位
《殘疾人就業條例》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拓寬殘疾人就業渠道,開發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公益性崗位,保障殘疾人就業。國家對集中使用殘疾人的用人單位依法給予稅收優惠,並在生產、經營、技術、資金、物質、場地使用等方面給予扶持。
鼓勵提供免費就業服務
《殘疾人就業條例》規定,國家鼓勵其他就業服務機構免費爲殘疾人提供就業服務,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可以進行殘疾人失業登記、殘疾人就業與失業統計;經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批准,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還可以進行殘疾人職業技能鑑定。另外,殘疾人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依法爲其提供法律援助,各級殘疾人聯合會應當給予支持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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