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四川省內江市城管局對外發公佈了一起競標公告,拍賣人行道經營權,此事在內江城引起很大反響。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採訪,大多數市民對城管拍賣人行道經營權的做法表示強烈反對。
市民態度反對拍賣人行道
不少市民對記者反映說,“城管只擁有人行道管理權,而沒有處置權。城管怎麼能說拍賣就拍賣?城管部門決定拍賣前聽過市民意見、舉行過聽證會嗎?拍賣之後所得資金又將流向何處?”同時,更有市民表示,拍賣人行道經營權,這簡直聞所未聞,“城管部門是否涉嫌亂作爲?”
此外,由於標的人行道主要在東桐路、臨江路,引起了市民的強烈關注。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獲悉,當初內江市政府改造東桐路,曾斥資上千萬元,沱江內江城區段防洪堤建設,政府投資數億元。
規建部門拍賣人行道需慎重
將休閒黃金地段的人行道進行拍賣,拍賣成功者將被允許在此開設茶飲攤區,這與規建部門的初衷一致嗎?
據內江市規劃建設局城市建設科相關負責人介紹,當初規劃時,這些路段就定位爲景觀休閒道,而東桐路、臨江路更是這一休閒道的主軸線。目前,規建部門正計劃對沿江建設的景觀亭徵名立碑,並撰寫典故,“賦予其文化內涵。拍賣該地段人行道,一定要慎重。”
該負責人稱,即使要拍賣,也必須保證市民的基本通行,一是不能侵佔盲道,二是部分不宜擺攤地段應杜絕擺攤設點。
城管部門拍賣所得上繳財政
“拍賣人行道經營管理權,是爲了彌補市場建設的不足,另外,人行道管理經營權的拍賣,有助於改善經營管理混亂的局面。”內江市城管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監察支隊副支隊長麻毅告訴記者。
對於佔道經營、資金流向等問題,麻毅表示,城管部門除監控保證金外,拍賣所得一律上繳財政,“對於佔道經營問題要根本解決,需要加快市場建設步伐。拍賣人行道經營權,只是一種臨時性過渡措施,暫定過渡期爲3年,3年後將取締。”
律師說法合法性有待考證
四川蜀瀘律師事務所趙永忠律師稱,“城管是否有權拍賣公共資源,其行爲是否合法,關鍵在於其行政行爲是否符合《行政許可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果城管方擅自將涉及城市廣大居民利益的公共人行道進行拍賣,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均有待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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