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已上報國務院
民政部區劃地名司副司長孫秀東近日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透露,《地名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已上報國務院,正由國務院法制辦徵求各方面的意見。
據瞭解,地名管理是國家行政管理工作的組成部分,我國政府非常重視這項工作,1978年成立了中國地名委員會,開展全國性的地名普查。1986年,國務院頒佈《地名管理條例》,1996年,民政部根據這個條例制定了實施細則,對地名命名、更名的原則和審批程序等做了規定,使地名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
“但是,隨着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地名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需要對這一條例及時進行修訂。”孫秀東說。
據介紹,1995年,民政部就已着手對《地名管理條例》修改的研究工作。《地名管理條例》修訂已經列入了國務院法制辦2006年的立法計劃。
記者瞭解到,《地名管理條例》修訂草案,明確了地名工作主管部門、地名管理的範圍和基本原則;規定了地名管理的程序;增加了法律責任條款和地名標準、地名規劃、地名標誌、地名信息化等內容。
新聞延伸
人人都想有一個好名字,城市也如此。
4月8日,雲南省思茅市有了新名字———普洱市。普洱人特意將第八屆中國普洱茶節的開幕儀式放在這天舉行,他們用散發着濃郁茶香的獨特方式,慶祝新名字的啓用。
哈尼族,敬哀牢山澗水,獻茶餅,唱祭茶歌;佤族,敬佤山天池水,獻牛頭,行木鼓舞;拉祜族,敬瀾滄江水,行神鼓舞、蘆笙舞;傣族……
“此次更名一是實現了歷史的迴歸,二是爲了重振普洱茶雄風。”普洱市有關負責人這樣解釋更名理由。
更名前,雲南省政府廣泛徵求了相關州市、相關部門人員的意見,並舉行了專家論證會,取得了廣泛的認同。但是,更名也曾引發了不小的爭論。
改名背後蘊藏豐富利益訴求
普洱市是馳名中外的普洱茶的故鄉,不僅有世界上最原始的野生大茶樹,而且還有光彩奪目的茶文化,在茶葉的栽培、加工和茶質檢測中,更是形成了獨特的風格。
此次更名贊成者很多。他們認爲,更名至少有3個好處:秉承了歷史淵源、尊崇了民族意願,也實現了羣衆夙願。此前,思茅市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也多次提議更名。
但是,也有人對更名不以爲然。在普洱市生活了三十多年的王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說:“雖然普洱茶產業已經成爲思茅的富民產業,但是改個名就能讓普洱茶重振雄風嗎?再說,有多少機關、企事業單位需要改名?有多少店鋪、廣告需要重新設計?這一系列花費無疑是巨大的。”
“改名除了讓人更加直觀地知道普洱茶產在普洱市,或者普洱市產普洱茶外,還能有多大作用呢?”王先生認爲,“重振普洱茶雄風關鍵在於普洱茶的質量。如果把更改市名的花費用在促進普洱茶的生產、提高普洱茶的質量上,豈不更好?”
“思茅市能否通過改名獲得張家界和九寨溝那樣的成功,要等待實踐的檢驗。值得強調的是,張家界等城市更名後名聲大噪的成功之例,並不僅僅緣於更名,而是還有其他方面的一系列配套工作。”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建順分析說。
楊建順認爲,思茅市更名爲普洱市,看似簡單的名稱變更,其背後卻蘊藏着極其豐富的利益訴求。“這一選擇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值得支持的”,理由很簡單,普洱茶的廣受歡迎,將在一定程度上助推該市提升知名度,爲其帶來相應的旅遊等經濟利益,“當然,這是理論層面的推測”。
傳統地名文化保護意識缺乏
記者瞭解到,幾千年來,我國的行政區劃保持了相對穩定,一大批地名被世世代代保留下來,但近年來各地不斷出現更名熱。
隨手翻閱資料可以發現,十幾年來改了名的縣市,已經有長長的一串了:
湖南的大庸市更名爲張家界市、四川的灌縣改爲都江堰市、福建的崇安縣改爲武夷山市、海南的通什市更名爲五指山市、四川的南坪縣更名爲九寨溝縣、遼寧的錦西市更名爲葫蘆島市。幾天前,河北省邢臺市召開會議,專門研究將邢臺更名爲“邢州”之事。
有些地方還曾因爲改名發生爭執。將旅遊業定爲支柱產業的四川省稻城縣和雲南省中甸縣爭先恐後地向世人宣佈,自己纔是七十多年前英國作家筆下那個叫香格里拉的世外桃源。幾經周折,中甸縣最終成功更名爲香格裏拉縣。
改名給城市帶來了不同的影響。張家界、九寨溝等地,因改名實現了經濟上的騰飛;而1994年10月,撤銷了湖北省荊州地區、沙市市和江陵縣設立的荊沙市,則因爲原有市名中蘊含的豐富歷史文化信息被淹沒,而引發衆多爭議。兩年後,國務院恢復了荊州之名。
“一個地名,無論是赫赫有名還是默默無聞,都是長時間積澱的結果。如果僅圖眼前的‘名山效應’、‘名景效應’就輕易改掉,恐怕是熱鬧一時,損失長遠。”面對一些地方地名變動頻繁的現狀,一些地理學家表示了擔憂。
中國地名研究所所長劉保全對記者說:“地名是社會發展的一面鏡子。我國由於缺乏傳統地名文化的保護意識,亂更名、亂起名現象屢屢發生。這些改動,當時看來都有各自的理由,但將其放到歷史長河中看,有很多都不甚合理,對地名文化資源造成了嚴重破壞。”
1986年頒行的《地名管理條例》規定,地名必須保持穩定性,除重要的、名不符實的或帶有侮辱性、歧視性等非改不可的地名外,其他無特殊理由的地名原則上不改。
“各地的更名熱,需要客觀、冷靜地看待。”楊建順說,就像有些人取了藝名的確成爲明星,而有些人雖然取了藝名卻依然默默無聞一樣。
“無論是發展旅遊產業還是經營城市,都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其中真正起決定性作用的因素是長遠發展與眼前利益有機結合的發展規劃、科學有序的開發機制、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和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秩序。”多位業內專家告訴記者,改名只是不起決定性作用的普通因素,不可能一改就靈。老地名是一種非物質文化遺產,要把老地名上升到歷史文化遺產的高度來對待、保護。
楊建順認爲,地名的變更應當堅持從當地的“歷史和現狀出發,保持相對穩定”。
規範城市更名需建相關機制
“地名是一種重要的文化資源,應當給予多方面的保護,包括從法律制度的角度加以保護。”楊建順認爲,應將地名管理納入規劃體系之中,儘快建立更加完備、科學的審批、備案規範和數據庫,爲該領域優質的公共服務奠定製度支撐。
楊建順告訴記者,從法律制度的角度來保護地名資源,主要在於提供相應的標準、程序、規則,進而確立公衆參與和專家論證相結合的民主化、科學化決策機制。
“現實中,有些地名的更名,既未在更改前廣泛徵求意見,又未在更改後及時公之於衆,這就給人們的交流交往帶來諸多不便,也使得民衆對有關部門的獨斷產生反感,甚至認爲這種盲目更改地名的行爲侵犯了公衆使用地名的公共權益。”楊建順認爲,應當把更多的決定權交給當地人民。地名的命名、更名過程中的民主參與機制的確立,當是《地名管理條例》修改過程中應當重點考慮的要素之一。
“爲了避免更名熱背後涌動的浮躁騰飛的幻象,有關部門的行政指導便具有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地名管理條例》修改過程中,應當重點考慮在不同領域和層次確立相應的行政指導機制,明確有關部門的指導職責和義務。”楊建順對記者說。
“地名更名涉及面廣,也是對當地管理者智慧的一種考驗。”楊建順指出,“決策者應當充分考慮到相應的經濟及社會成本,其中包括政府管理成本、企業經營及公民生活所支付的成本,這也是決策科學化、合理化的具體體現。”楊建順建議,在確立地名規劃機制的同時,應當重點考慮確立成本效益分析等專家論證機制的完善和充實。
編後
提升區劃、地名、界線等專項社會行政事務管理和服務水平,可以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改進和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提高社會文明程度。這也是今年民政部落實中央關注民生政策需要做的7件事之一。而要進一步增強地方行政部門“區劃講科學”、“地名講文化”的意識,做好相關工作,就要建設好規劃、指導機制。地名是重要的文化資源,應該得到多方面保護,這種保護離不開完善的法律制度。此次《地名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上報國務院,是政府部門依據社會變化的及時之舉,相信會對地名管理工作起到更爲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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