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日從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獲悉,捂盤惜售、發佈虛假廣告、收取誠意金等26種房地產經紀機構的違規行爲今後將受嚴懲。
據北京市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爲規範北京房地產經紀行業,提高房地產經紀機構服務質量,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北京市建委頒佈了《關於加強北京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管理和動態監管工作的通知》。這個將於4月15日開始實施的通知明確規定了房地產經紀機構、人員的26種違規行爲將受處罰。
據瞭解,處罰的範圍包括:房地產經紀機構、人員與房地產開發公司串通,互相炒賣房號、捂盤惜售;未使用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推行的合同示範文本,利用格式合同對委託方做出不合理、不公正約定的;利用虛假信息、過時信息進行宣傳,發佈虛假廣告、簽訂虛假合同;互相串通以假出租、假出售等方式騙取中介費、服務費、看房費、誠意金以及類似性質費用等。
北京市建委負責人稱,對存在上述違規行爲的房地產經紀企業和個人,情節嚴重或整改不合格的,北京市建委將會對違規行爲曝光,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違法違規情況記入信用檔案,依法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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