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奶”是近年來乳品行業新出的一種新產品,但是記者近日在呼和浩特採訪中發現,由於“早餐奶”產品尚無相關規範,存在着調味乳和乳飲料不分的問題。
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人的飲食觀念發生了巨大改變,不再僅僅滿足於吃飽,而更講究營養、衛生、健康。據研究,早餐提供的能量、營養素應占全天所需要的30%。這種飲食觀念變化的趨勢,使早餐市場成爲食品企業新的競爭領地。
但是,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郊區的一位叫李彥昌的奶農對“早餐奶”等產品很是懷疑。他說,一頭奶牛一天要擠兩三遍奶,但沒有聽說哪一遍奶是專供早上喝的、哪一遍奶是專供中午喝的、哪一遍奶是專供晚上喝的。奶源都不分早、中、晚,產品咋就分成了什麼“早餐奶”、“午餐奶”和“晚餐奶”呢?
“早餐奶”是奶嗎?
“早餐奶”到底是乳製品還是乳飲料呢?不僅消費者難以弄清楚,就連生產企業的表述也各不相同。近日,記者在呼和浩特市維多利亞商場發現,“早餐奶”品牌很多,有的“早餐奶”包裝上標識爲滅菌調味乳,每百克含蛋白質≥2.3克,而有的“早餐奶”在包裝背面的標籤欄中標識爲乳飲料,每百克含蛋白質≥1.0克。
同一商品名稱,產品爲什麼有的是滅菌調味乳,有的卻是乳飲料呢?爲弄清其中原委,記者採訪了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的負責人。他說,滅菌調味乳、含乳飲料是不同類型的產品。國家標準中對滅菌調味乳的要求是乳蛋白質≥2.3克/100克,對乳飲料的要求是乳蛋白質≥1.0克/100克。從營養的角度看,含乳飲料的營養不如滅菌調味乳。
應儘快規範“早餐奶”
內蒙古消費者協會投訴監督部主任袁威偉說,目前國家標準對調味乳、含乳飲料的商品名稱並沒有統一要求,所以,不同生產廠家生產的“早餐奶”出現調味乳和含乳飲料混淆問題。準確地說,“早餐奶”應屬於滅菌調味乳,而將含乳飲料稱爲“早餐奶”、“巧克力牛奶”屬於概念混淆,是不準確的。商品名稱應體現產品的真實屬性,起名不能太隨意。儘管廠家在標籤上已標明該種產品的種類、執行標準,但在不同類型產品上使用相同商品名稱,很容易誤導消費者。
內蒙古質量技術監督局的負責人對記者說,由於國家標準中對滅菌調味乳、含乳飲料的“商品名稱”並沒有統一要求,因此,商家將含乳飲料命名爲“早餐奶”不應視爲違規。但是,對絕大多數消費者來說,要分清市場上林林總總的乳製品、含乳飲料較困難。
內蒙古消費者協會投訴監督部主任袁威偉認爲,由於現在市場上調味乳和含乳飲料混淆,消費者的知情權無法得到保證,甚至受到了誤導,但是卻不能也無法追究企業的責任,因爲法律法規在這裏是個盲點。此外,商家對“早餐奶”的概念炒作,也使一大批消費者受到誤導。爲此,內蒙古消費者協會投訴監督部主任袁威偉建議,爲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國家應規範調味乳和含乳飲料產品的商品名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