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訴訟考問道德底線
貪婪作怪虛假訴訟呈逐年上升趨勢防患未然天津市法院系統多渠道杜絕
近年來,隨着經濟交往活動的頻繁,利用法律上的某些漏洞,惡意串通,編造虛假事實甚至虛假當事人矇騙法院的虛假訴訟案件,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呈逐年增加趨勢。近日,記者從市高級法院瞭解到,由於現有立法存在欠缺,使得個別虛假訴訟屢屢得逞,致使被訴訟一方或第三人的利益受到侵害,進而引發上訴、申訴案件增多,同時也使當事人對國家司法機關的公正性和權威性產生質疑。 案例一 離婚前奏分房產
祖孫“對簿公堂”
“聯手”瞞過孫媳
因爲沒房,孫子王某結婚時,便把新房安在了奶奶承租的一套中單房內。2002年,王某覺得與奶奶住在一個套房內不方便,於是跟奶奶商量,將中單房變賣,然後再添些錢買兩套相鄰的獨單房。奶奶考慮小兩口也該有一個屬於自己的空間,便答應了。
2002年年底,王某以11萬元的價格將奶奶的承租房轉讓,同時花5.5萬元購買了一居室獨單房給奶奶居住。考慮到奶奶年事已高,將來過戶也麻煩,王某便將這套獨單房的產權記在自己名下。但是很快,王某卻對自己當初的這個舉動後悔不已,因爲此時他和妻子感情出現危機,已經分居,離婚是遲早的事。王某明白,離婚就得平分財產,而這套記在自己名下的房產,肯定作爲夫妻共同財產被平均分割。
爲了達到不讓妻子分割房產的目的,王某讓奶奶告自己。於是,2003年5月,奶奶以自己在辦理低保手續時發現孫子未經自己允許,私自將自己居住的獨單房記在王某名下爲由,將孫子王某告上法庭,要求變更房屋產權。原、被告雙方當庭達成調解協議。
對此,王某的妻子毫不知情,直到2005年3月28日,在離婚案審理中,她才得知實情。王某的妻子認爲,訟爭房登記在丈夫王某名下,是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原、被告爲規避法律,利用訴訟惡意串通達成調解,違背房屋共同權利人馬某的意志,侵犯了馬某的合法權益,遂向法院提起再審。法院經再審,撤銷了原、被告達成的調解協議。
案例二 欠貸汽車被扣押
好友“對簿公堂”
敢找法院“討”車
肖某和江某是朋友。一天,肖某見江某滿臉愁雲,便問:“怎麼了?”江某說:“我欠銀行貸款,到期沒還,銀行把我告了,法院判我償還債務,現處在執行階段,我沒償還能力,法院將我的車子扣押了。”聽罷,肖某笑道:“這有什麼好愁的,我給你支一招,保準法院扣不了你的車。”肖某告訴江某,法律規定物權優於債權,“只要把車子抵償他人的債務,法院就不能扣押你的車。”江某猛然醒悟,一拍腦門:“對呀!我怎麼沒想到這一招呢?”
經過一番研究,江某決定讓肖某幫自己這個忙,以財產所有權屬糾紛爲由,到法院告自己,要求法院確認汽車歸屬肖某。去年11月8日,經法庭調解,原告肖某與被告江某達成符合“雙方商定”的調解協議。拿到生效法律文書的肖某,要求法院將先前扣押的汽車歸還自己。但法官們並沒有輕易相信肖某,並發現了其中的破綻,法院經再審,撤銷了肖某與江某達成的調解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