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出席各部門召開的會議,主要媒體一般不作報道;出席一般的事務性活動,不作公開報道。這是中共山西省委日前下發的《關於加強作風建設狠抓工作落實的決定》對全省領導幹部作出的15條規定之一。
山西省委出臺的這15條規定,緊緊盯住領導幹部的作風轉變。涉及機關效能建設、調查研究、壓縮會議數量、精簡文件、改進領導活動等方面。
《決定》要求,領導幹部下基層要輕車簡從。領導幹部下基層調研或考察工作,要儘量減少車輛和隨行人員,不搞層層陪同,不搞邊界迎送,不掛標語。一般不使用警車,確需使用時,儘量不鳴警笛擾民。住宿安排在指定的賓館、招待所,吃工作餐或自助餐,不準組織和參與高消費娛樂活動,不準接受禮品和土特產品。特別是到鄉村調研,不印發材料,不擺水果瓜子等。
《決定》明確要求,領導幹部一般不出席剪綵、奠基、慶典、首發首映式、頒獎以及研討會、座談會等活動,確需出席的,邀請單位必須嚴格按規定程序報批。
《決定》要求,從省委常委做起,各級領導幹部實行蹲村聯企制度,每人至少聯繫一個基層單位,聯繫對象主要是貧困縣鄉村或困難企業;各級領導幹部要堅持羣衆接待日製度,親自閱批和接待羣衆來信來訪,親自包查影響較大、具有典型意義的信訪案件。市縣兩級黨政班子成員每月至少有一天時間專門接待來訪羣衆,及時解決羣衆反映的問題;倡導開短會、講短話,一般情況下一個會議只作一個主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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