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12日宣佈,中國首次年所得超過12萬元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結束。全國各地稅務機關共受理自行納稅申報人數接近163萬。權威部門在此之前曾經預計,全國將會有600萬到700萬人在自行納稅申報人羣之列。與此相較,目前已經申報的這140萬人僅僅達到了預期的20%左右。
正當業內外人士都在爭論這場大戲如何收場的時候,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出面解釋:今年自行納稅申報人數與目前稅務機關按建檔情況估計的應申報人數比較接近。近年來,稅務機關已對年收入達到一定標準的2000多萬納稅人建立了個人收入檔案,實施重點管理。在已經建檔的2000多萬人中,估計年所得在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有170萬人。言外之意,對於重點管理之外的高收入階層壓根就不在監管範圍之內。這就難怪今年申報個稅的構成主要是工資收入,因爲就目前來說,其他收入根本無法監管。
在談到對逾期未報者的處理時,無論是稅務官員還是業內專家,所能提出的辦法就是“嚴格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辦理,絕對不留情”。法律追求的是公平公正,可這對於中國目前的稅收情況,根本無法做到。想通過所謂嚴懲達到稅收的目的更加不可能。
關於納稅者權利義務的話題已經講得太多,無須贅述。筆者只是想,這樣一項好的制度爲什麼難以實施。社會學者孫立平前段時間談到這個問題,制度失敗的原因,大概有兩方面。一是制度本身有問題,另一個是制度運行的條件和基礎有問題。制度的運行是嵌入基礎秩序之中的,而中國目前的許多制度難以奏效,問題恰恰在此。
稅收制度的良好運行需要怎樣的社會基礎秩序和基礎制度做支撐。我們不妨看看美國的情況。美國現金交易日見“落伍”,人們通常隨身攜帶銀行支付卡,銀行轉賬結算等成爲主流,這爲政府課稅提供了保證。通過強大的電子系統,政府可以監測個人和企業收入情況,瞭解銀行和客戶之間的資金來往。比如在美國,工資發放、收支往來等大多通過支票支付,這就有利於稅務部門隨時監督收入和繳稅情況。與此同時,美國人一出生就有一個社會安全號碼與之伴隨。通過這個無法僞造的號碼,每個人都有一份資信公司做出的信用報告。任何銀行、公司或業務對象只要花幾分鐘就可以付費查詢這份報告。人們大到鉅額投資、交易、貸款、買房、買保險、就業,小到安裝電話、煤氣、水電、租賃公寓都要出示和登記信用號碼。每個人都有一個帳號,戶主的每一筆收入、納稅、借貸、還款等情況都會被記錄在案。正是嚴密的金融制度和信用結構,保證了稅收制度的良好運行。
反觀國內,現金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大量現金交易幾乎不受限制,有關部門對現金的流向無法監控,而關於個人信用記錄也基本是空白,其他票據制度、帳目制度更是混亂不堪。在這種情況下,稅務部門除了監管這2000萬拿“死工資”的在冊人員,還真是想不出其他招讓其餘數百萬的高收入階層走進稅務局主動申報個稅。
個稅申報尷尬收場的根源的我們社會基礎秩序的缺陷,個人信用結構、各項基礎制度的漏洞不堵上,空談嚴懲、處罰根本無濟於事。因爲這樣的處罰本身就缺乏公正、公平,難以服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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