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情人私奔同居後,卻遭到情人暴打,34歲的王玫忍無可忍持刀將情人的氣管、食管割斷。近日,海淀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玫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34歲的王玫是黑龍江人,兩個孩子的母親,因無法忍受丈夫吃喝嫖賭的惡習,1年前,她帶着孩子與情人李佩波“私奔”到北京同居。王玫說,到北京後,李佩波性情大變,經常因瑣事對她非打即罵,而且愈演愈烈。事發當天下午3點多,李佩波回到家後又開始暴揍王玫,一直持續到了晚上10點多,然後倒頭睡去。越想越氣的王玫當晚向情人舉起菜刀。法院認爲,王玫的上述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鑑於李佩波先毆打王玫,以致她不堪忍受而引發此案,李佩波在案件起因上有重大過錯。據此,王玫獲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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