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伊人,在水一方』,這本是《詩經》中描寫愛情的美妙詩句。可是盱眙一家名為『在水一方』的洗浴中心,卻打著洗浴的幌子大肆提供賣淫活動。更離奇的是,這家洗浴中心之所以能短時間裡牟利數百萬,與對眾『小姐』制定的一套嚴格的『規范化管理制度』密不可分。
『小姐們』是這樣管理的
總經理想出『小姐戰略』
劉谷彬原先是安徽天長縣的一個普通農民。2002年他到叔叔在縣城經營的『在水一方』酒店打工,擔任保安的工作。工作雖然穩定,但是每個月400元的工資豈能讓他甘心?
2004年5月,劉谷彬的叔叔來到江蘇盱眙縣,與人合伙開了『在水一方』洗浴中心。叔叔對他挺照顧,加上覺得侄子挺能乾,就把他帶到盱眙,任命他為洗浴中心總經理,還給了他20%的股份。
怎樣纔能在這麼激烈的競爭下有更好的收益呢?考慮再三,劉谷彬覺得『要做個成功的總經理』,決定開始招募『小姐』從事賣淫活動。
他很快私下偷偷拉了一些『小姐』,使洗浴中心的服務『更全面』後,劉谷彬發現,『在水一方』的生意漸漸有了起色,而且有的浴客進來後直接點名要求『特殊服務』。他決定『將特殊服務做大做強』。就在這時,吳瓊出現了。
女副總實施『小姐管理』
30多歲的吳瓊能說會道,還略有幾分姿色。出生在重慶的她早些年在當地一家工廠上班,1999年她辭掉工作下海,結果既沒有資本也沒有特長的她生意失敗,後來還與丈夫離了婚。
離婚後她來到盱眙縣打工,在一家酒店當上了門廳的管理。『在水一方』投資商之一的季某正巧在這家酒店吃飯認識了吳瓊,覺得她很有能力,便將她挖到手。2004年7月,吳瓊被任命為『在水一方』的副總經理,而她的主要工作就是負責中心的小姐管理和日常管理。在吳瓊的管理下,『在水一方』的色情活動走上了正規化和組織化道路,對洗浴中心的管理之細致令人咋舌。
據稱,在吳瓊的管理下,洗浴中心實施了六大舉措,『成效』明顯。很快,『在水一方』生意的火爆讓出資老板很高興,季某拍板決定:每個『小姐』服務一次,吳瓊從中提成2.5元。為了留住這個『管理有方』的副總經理,他還轉讓了10%的股份給吳瓊。
組織賣淫1萬多人次
去年年中,警方對『在水一方』進行調查後發現,該洗浴中心電腦中有據可查的組織賣淫就達到了1萬多人次,而中心利用賣淫非法所得260多萬元。該洗浴中心的兩名出資人目前尚未抓獲,但是劉谷彬、吳瓊等人均落入法網。
近日,盱眙法院審理認為,幾名被告人招募、控制、容留多名賣淫女,宣布紀律,安排吃住,形成了一個以洗浴中心為掩護的賣淫組織,並設立固定的組織管理人員,制定收費制度,為賣淫活動提供場所,構成組織賣淫罪,且情節嚴重。
法院判處劉谷彬和吳瓊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罰金10萬元。其他幾名涉案人員也被判刑。
嚴格考勤
為了穩定『小姐』,減少流動性,同時加強內部管理,吳瓊規定在每一個『小姐』第一次結賬時扣下500元罰款保證金,如果有人擅自離開或者違反規定,便在這個保證金中予以扣除。
為了約束『小姐』的行為,吳瓊出臺了一系列的規定,涉及到請假、衛生、外出等制度。例如『隨意丟棄安全套一次罰款10元』、『衣著不整潔一次罰款20元』、『無故曠工一次罰款50元』等。
加大激勵
為了提高『小姐』的積極性,吳瓊還提高了『小姐』的提成,例如做一次『韓二(性服務)』,『小姐』便可以得到120元的報酬,同時改成每周發一次工資。在這樣的激勵制度下,有一個『小姐』一天就為自己賺到了近2000元。
嚴格准入
『在水一方』的生意越來越好,就連不少在其他地方工作的『小姐』也紛紛准備『跳槽』,慕名前來應聘。吳瓊親自負責面試,她曾總結說:『一定要設置嚴格的准入制度,留住好的,還要引進好的,另外還要讓她們形成一定的競爭關系。』
強化後勤
與此同時,吳瓊也開始抓起『小姐』的『後勤』了。由於洗浴中心的特殊性質,來這裡工作的『小姐』流動性較大,且由於素質普遍不高,經常有各種糾紛出現。吳瓊的第一步就是由洗浴中心給『小姐』提供集中食宿,在伙食裡還經常加上山藥、雞湯等滋補身體的菜。她說,只有絕對保障她們的後勤纔能讓她們『安心』工作。
明碼標價
為了避免與客人扯皮,吳瓊規定以後凡是性服務,全部改成『韓式按摩一、二、三』,『韓一』即普通性服務,『韓二』即洗鴛鴦浴後性服務,『韓三』即在『韓二』的基礎上加口交。這三種檔次她還明碼標價為180元、280元、380元。
除此之外,她還規定以後每一筆賬都用電腦記錄,改掉以前『手寫的不上檔次』的形象。
外向開拓
為了開拓『經營渠道』,吳瓊還創造出了『小姐』外派制度。季某在盱眙還擁有一家賓館,吳瓊主動出擊與該賓館聯系,如果住店客人有『需要』,『在水一方』可以提供『小姐』主動上門服務。這個渠道建立後,會經常看到有『小姐』手持電腦打出的『陪唱』單據在深夜前往賓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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