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國家發改委要求完善差別電價政策已有200余天,至今全國竟有14個省份不僅未提高電解鋁、鐵合金等高耗能行業的用電價格,反而違規對這些行業提供電價優惠。這是記者昨日從國家發改委、電監會聯合下發的《關於堅決貫徹執行差別電價政策禁止自行出臺優惠電價的通知》中瞭解到的。
2006年9月,國務院轉發了國家發改委《關於完善差別電價政策的意見》,規定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鹼、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等8個高耗能行業實行差別電價政策,以抑制耗能產業盲目發展、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升級、緩解電力供應緊張矛盾。
但是截至目前,僅有15個省份轉發了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甄別並公佈了執行差別電價的企業名單和加價標準,貫徹執行情況較好。而有14個省份還以實行發供電聯動、協議供電、大用戶用電直供等名義自行出臺了對高耗能企業的優惠電價措施。
“這和地方政府追求財政收入和GDP指標有關。”國家信息中心首席經濟師祝寶良向記者表示,儘管“十一五”期間節能降耗20%的目標相當緊迫,但是5年後當前的政府官員大部分會換屆,所以就不太關心節能降耗的事情。
國家發改委沒有公佈14個省份的具體名單。祝寶良分析認爲,這14個省份大多應該是經濟欠發達地區。“這些地方的人民生活水平相對較低,還不會太注意生活環境。”
國家發改委、電監會將於2007年5月份派出工作組,發現地方仍有違規行爲的,將報請國務院通報批評,並追究有關負責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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