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嚴控超採區地下水開採,遏制超採區擴展,日前本市劃定了平原區深層地下水禁採區和限採區範圍。
南水北調通水前,現狀供水條件下禁採區包括: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外環線以內地區、塘沽區城區、漢沽區城區、大港區城區、武清區城區、市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天津港南疆碼頭。
南水北調通水後將增加的禁採區有:環城四區、塘沽區、漢沽區、大港區、寶坻區、武清區有地表水(引江、引灤)供水的城鎮,靜海縣縣城、寧河縣縣城及漢沽區至大港油田的150餘公里沿海防潮堤內外合計5公里範圍內區域。限採區則是禁採區以外的超採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