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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弗吉尼亞理工大學發生惡性校園槍擊案,造成33人死亡、20多人受傷的慘劇。目前,兇手身份已經確定,圍繞其犯罪動機、性格特徵、情感遭遇等信息正在陸續披露,這一事件對美國政治或槍支管理的公共政策的討論,也正逐步展開。
值得注意的是,事件發生之後,正當美國警方和絕大多數媒體均對兇手身份未作確定的時候,美國一家報紙卻根據不實消息,指稱兇手是一位中國留學生。根據目前披露的情況分析,這家報紙有可能是以“亞裔留學生”的消息,和其所指稱的中國留學生的某些個人信息,拼湊或“推斷”出兇手爲中國留學生的報道。作爲一家公共媒體,這樣的做法顯然有違基本的新聞職業操守。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已經提出批評。
遺憾的是,中國的某些商業網站和個別平面媒體,也以美國個別媒體的不實報道爲消息源,加入了對“兇手爲中國留學生”這一錯誤信息的傳播,並已造成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甚至已經有人在某網站上發帖,擔心中國人海外形象的惡化,並預測此次事件會對中國人赴美簽證造成何種影響。雖然隨着兇手身份的迅速披露,這一錯誤信息的傳播範圍和造成的影響有限,但這種對信息源不予覈實便草率發佈的做法,還是對我國媒體的職業倫理和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等問題,提出了警醒。
毫無疑問,面對這樣一宗影響巨大的事件,任何媒體都有搶先發布消息的衝動,尤其是對於兇手身份這樣的核心信息,各家媒體更是會以“早一分鐘都是勝利”的原則,盡一切可能早發、搶發。但同樣不能忽視的是,越是這種影響巨大、拼搶激烈的新聞事件,媒體越需要謹守職業道德,務必做到準確、客觀、翔實,因爲任何誤報、錯報,都可能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有違媒體應盡的社會責任。
顯然,多數美國媒體對此也有共識,只有一家媒體“搶發”了錯誤消息即可證明。但在信息傳播技術高度發達的今天,任何一家媒體不負責任的報道,都可能經多次的再傳播造成廣泛而惡劣的影響。中國國內個別網站和報紙的消息中,大多標明瞭“據美國媒體報道”,就一般標準而言,似乎也在最低限度上做到了言之有“據”。但是相對這一事件的重要性而言,這種最低限度的要求,顯然與媒體應盡的社會責任嚴重不符。在搶發消息、吸引眼球的商業目的,與慎重嚴謹,儘量避免因錯報、誤報而引發不良反應的社會責任之間,這些媒體做出了錯誤的選擇。
互聯網的快速普及,和在此擠壓下引發的傳統媒體的競爭加劇,都使得媒體生態和全社會的信息傳播機制發生着重大的變化,所有媒體,尤其傳統的平面媒體和大型公共網站,都必須樹立與其傳播能力相匹配的社會責任意識,才能恪守媒體倫理,堅持新聞道德,營造一個對社會發展有利的媒體環境。(馮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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