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國家安監總局消息,4月18日7時45分左右,鐵嶺市清河特殊鋼有限公司發生鋼水包滑落事故,裝有30噸鋼水的鋼包在吊運下落至就位處2-3米時,突然滑落,鋼水撒出,衝進車間內5米遠的一間房屋,造成在屋內正在交接班的32人全部死亡,2名操作工輕傷。目前,事故現場已處理完畢,有關責任人已被控制。
32條鮮活的生命,化作32縷青煙在人間蒸發了,32條冤魂被凝聚在冰冷的鋼鐵裏……安全!安全!安全!昨天礦難!今天鋼水包脫落!明天是什麼?爲國家創造價值的一線工人還有安全嗎?
雖然暫時尚不知曉事故的原因,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該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肯定有漏洞。筆者曾瞭解過一些鋼鐵企業的生產與安全狀況。有些企業一味地追求經濟效益,千方百計甚至超常地控制成本。比如,爲了省錢,過去一個月一次的鋼包耳軸探傷現在也不做了,工友們工作時儘量遠離鋼包,害怕出事。據瞭解,清河特殊鋼有限公司爲國有轉制的民營企業,證照齊全。證明齊全只能表明生產合法,替代不了安全。那麼,在生產與安全之間,是否存在着重效益忽視安全的問題呢?真不知有關方面和相關責任人將如何面對這破碎了的32個家庭?
安全管理只有起點,沒有終點,而且,安全生產要重視過程甚於結果。每次事故發生後,都引發一場追悔的慨嘆,可時間久了,就好了傷疤忘了疼,在安全生產上,又是空喊口號,搞形式主義的檢查,然後,又時不時地有惡性事故發生,如此循環往復,使安全生產陷入了怪圈。清河特鋼惡性事故發生後,媒體把筆頭和鏡頭對準了有關領導如何親臨現場指揮,組織處理事故,並提出一些態度堅決的要求。這些都非常必要,但更必要的是,能否真正的吸取教訓,亡羊補牢,把安全生產的措施、責任落實得更細、更具體、更到位。
筆者強烈要求嚴懲事故責任人,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官員的責任。同時,對不幸遇難的32名工人兄弟的後事提一個不成熟的建議:我是學鑄造的,我知道鋼水鑄造前的溫度是1500度以上,鋼水發生事故,瞬間人就蒸發了。建議把融化了32名工人的鋼鐵保留下來,搬到鐵嶺市一個安靜有水的地方,建一座小紀念園,安慰在劇熱中痛苦死去的靈魂,同時警示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