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9日宣佈,開發區清理整頓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開發區面積從3.86萬平方公里壓縮至9949平方公里。
經過集中清理整頓、規劃審覈、設立審覈及落實四至範圍(東、南、西、北四周邊界)等階段的清理整頓工作,到去年底,全國各類開發區由6866個核減至1568個。
記者從發展改革委瞭解到,保留的開發區規範爲三種類型:綜合性經濟開發區(或工業園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和特色產業園區。對於一個區域內規劃面積相鄰、區位相近的開發區予以整合。在每個縣、縣級市、城市遠郊區原則上只保留了一家開發區。
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不再保留設立在水源保護區、國家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溼地等生態環境敏感區的開發區。在飲用水源上游規定區域範圍、人口密集區主導風向的上風向,限制設立化工、造紙、醫藥等類型的開發區。
在開發區規劃審覈階段,有關部門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收緊“地根”,並將必須符合規劃、佔用耕地必須實現“佔補平衡”、必須足額支付徵地補償費、必須依法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作爲通過規劃審覈的必要條件。
“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目前仍繼續暫停新設和擴建各類開發區,集中力量辦好現有開發區。”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強調。
針對全國各類開發區過多過濫、借開發區之名亂佔耕地、侵犯農民利益等問題,2003年7月起,國務院部署開展了對全國各類開發區的清理整頓工作。近日,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建設部聯合發佈了《中國開發區審覈公告目錄(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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