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今年本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以下簡稱學業考試)報名工作將於5月8日至12日進行。市中招辦對學業考試報名條件和要求等做出說明。
報名條件和要求
2007年5月12日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藍印戶口的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在本市學校就讀的,在就讀學校報名;在外省市學校就讀並要求回津升學的,須持本人戶口簿和學籍證明等材料,按規定時間到戶籍所在區縣中招辦辦理參加本市學業考試的報名手續。
2007年5月12日前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藍印戶口、且已在本市學校借讀的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經借讀學校所在區縣中招辦審覈同意後,以非本市考生的身份在借讀學校報名參加學業考試。如在津繼續升學,按天津市有關規定只能報考招收外省市初中畢業生的中等職業學校。
凡持有效的《天津市引進人才居住證》的人員,在津工作期間,其子女爲本市或外省市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需在本市申請報考高級中等學校的,應到就讀學校所在區縣中招辦辦理報名初審手續,並經持證人所在單位審覈同意後,連同《天津市引進人才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二份,一併交市人事局複覈。經複覈同意後,由考生持報考登記表連同《天津市引進人才居住證》複印件,到就讀學校所在區縣中招辦辦理報名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