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多能 交警查獲六輛被盜車
專項行動期間,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隊在履行自身職能同時,充分發揮一警多能、一警多用職能,在路檢路查、交通整頓、事故處理等項工作中,既管交通又管治安,從中發現很多有價值的違法犯罪線索。近日,交警支隊民警在日常路檢路查工作中,憑藉對真假牌照的識別能力,連續查獲了6輛被盜搶的機動車。
當日,分局交警支隊城區大隊隊長趙學仁帶領民警安爾銀、於立營等人在城區執行路檢任務時,發現一輛懸掛京G289xx牌照的白色“夏利”轎車車牌顏色較淺,沒有固封扣,車牌僅用鐵絲系掛在車尾,且車牌號字體大小不一。趙學仁等人決定對該車進行檢查。在跟至大橋道時,民警將白色夏利攔住檢查。在細緻檢查中,民警又發現,這輛車擋風玻璃右上角粘貼的年檢標識沒有按照規定填寫該車的牌照號和其他信息,這與交管部門核發的年檢標識完全不同,遂斷定是僞造的。牌照有問題,年檢標識又是假的,民警當即上網進行比對。經查證,這輛車不僅牌照有假,而且還是一輛被盜搶機動車。
通過觀字體、查安裝、瞄光色、看神色等方法,交警崔黃口、王慶坨、東馬圈等大隊也接連查獲了數輛被盜搶機動車。
追蹤深挖 摧毀盜竊電動車“公司”
4月7日下午,公安武清分局崔黃口派出所根據羣衆舉報,將兩名盜竊電動自行車的嫌疑人圍堵在一居民樓內並抓獲。在派出所,沒等民警開口,倆嫌疑人便非常“痛快”地開始交代。二人稱因上網相識而結夥盜竊電動自行車,今天是第一次作案,就被抓獲,其他的就沒有了。然而,這點兒小伎倆哪能騙得過經驗豐富的民警,刑偵七大隊偵查員從他們閃爍其詞的供述和避重就輕的態度上看出了問題。
經過案件疏理和串並比對,民警發現,這起案件與近期發生的多起電動車被盜案件的作案手段、發案地點、發案區域有太多相似之處,民警隱約感覺到,這起案件絕不是個案,也許能串出一串電動車被盜案。於是,辦案民警立即調整審訊方向,同時加強偵查。經過一番努力,終於查出了一個組織較嚴密、盜銷一條龍的犯罪集團,而已經落網的兩名嫌疑人周某、餘某隻是這個犯罪集團的“小嘍囉”,是“業務員”的身份。他們和另外一名青年胡某受僱於該團伙的組織者範某(河南人)和張某(本市人),主要“工作”就是“深入一線”盜竊電動自行車。此案的另外三名嫌疑人趙某、王某和孫某,也受僱於範某和張某,主要任務是開車、放風以及監督,被封爲“部門經理”。按照分工,幾人駕駛趙某的松花江汽車尋找到“目標”後,將車停在一處安全的地方,趙某等三人放風,餘某等三個“小嘍囉”下去盜車。得手後,幾人迅速撤離並和範某、張某二人取得聯繫。而範某和張某則很快聯繫收贓人,約好地點見面交車。其後,趙某等人按照“指示”將車運往約見地點,將車“賣給”銷贓人,隨後到範某、張某二人處“報賬”。按照“公司”規章制度,“業務員”上班還有工作餐,另外每盜得一輛電動車,他們可以從範某和張某手中領取50元的“工資”,多偷多得,還有“獎金”。但如果一天沒有收穫,“業務員”只能領取10元錢的“保底工資”。而作爲“部門經理”的王某、趙某和孫某每偷一輛車也才只比“業務員”多20塊錢。
經訊問,上述幾名團伙成員先後供述了從2006年下半年以來,採取同樣辦法先後在本市武清、寶坻和塘沽等地盜竊電動自行車30餘輛的犯罪事實。現上述犯罪嫌疑人除周某因年齡小而責令家長教育外,另外幾人均被警方刑事拘留。
羣防羣治 不給偷車賊可乘之機
打擊涉車違法犯罪活動,是一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程,事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公安機關深切希望社會各界和廣大羣衆能夠行動起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工作,加強自我防範和保護意識,不要購買證件不全、來歷不明的車輛,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並協助公安機關搞好車輛管理工作,主動與違法犯罪行爲作鬥爭,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警。爲此,武清警方專門制定了羣衆舉報盜竊自行車等違法犯罪獎勵標準,對提供違法犯罪線索的,將根據情況給予100元至1000元的獎勵。同時,對於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或主動檢舉揭發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從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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