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法院瞭解到,2006年該院共審理了69起交通肇事案,導致69人死亡,其中有41人是正常行走的行人。法官提醒人們,即便是正常行走,也要提防不測。
一天,男子陳亮酒後駕駛汽車行至北辰區一條公路時,將在路上行走的一名男子撞倒,致其當場死亡。經交管部門認定,陳亮負事故全部責任。鑑於陳亮主動投案並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法院判處其拘役。
據北辰區法院介紹,去年該院共審理交通肇事案69件。在這些案件中,被侵害的對象呈現出“三多”現象:一是死亡人數多。二是被害人以正常行走的行人居多。三是造成的經濟損失大,69起肇事案件共造成近900萬元的經濟損失。
法官說,這些案件的肇事人員大部分學歷較低。在69名肇事人員中,初中以下文化的就有60人。肇事車輛以小客車和大貨車居多。
法官提醒:
談到如何減少交通肇事案件時,法官表示:首先應加強交通法規知識的宣傳力度,提升全民的安全意識。對於行人來講,即便是正常行走,也要有防備意識。其次,應嚴格規範駕駛人員的管理制度和培訓考覈制度。再有,應依法整治無牌、無證、漏檢、報廢車輛的上路行駛,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
另外,應加強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建設,同時適當加大對交通肇事犯罪的刑事懲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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