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領導不要隨便在文件上批示,要通過開會,集體決定問題。”昨天,在深圳舉行的廣東各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學習座談會上,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黃麗滿妙言人大合議制(即集體行使職權)的特色:人大常委會領導無權亂批示,集體開會纔有權,不開會就沒有權。
昨天,就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好地方人大工作,黃麗滿作了主題報告。
黃麗滿說,人大集體討論問題、集體決定問題,必須以會議作爲載體。只有通過召開會議審議討論並表決,作出的決定才具有法律效力。無論是制訂和修改法規,決定重大事項,行使人事任免權,還是開展監督工作,都要嚴格以會議的形式,依照法定程序,集體行使職權。
“對於涉及人大及其常委會職權的事項,人大的領導不要隨便傳閱、畫圈了事,領導個人也不要隨便在文件上作批示讓下面去落實,要通過開會集體決定問題。”
針對今年1月開始實施的《監督法》,黃麗滿說,要在改進監督方式、增強監督實效上下功夫。如果只是走走過場,看看準備好的材料,看看事先安排好的單位,一聽二看三通過,怕得罪人,當老好人,到處唱讚歌,就難免流於形式。
黃麗滿認爲,代表活動經費應適當增加,並依法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代表依法參加人代會和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其所在單位應當依法按照出勤對待,給予時間、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等各項保障,同時相應減少代表在單位的工作量。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鍾啓權、遊寧豐,祕書長林惠俗,各地級以上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和祕書長等出席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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