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貫徹黨中央下大力量保護土地資源的一系列規定和要求,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切實維護城市規劃的嚴肅性、權威性,進一步加強本市土地、規劃、建設、市容管理,市政府日前做出嚴肅查處違法佔地、違法建設項目的決定。
據瞭解,此次查處違法佔地、違法建設項目行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4月15日至5月31日爲複覈認定階段。各區縣政府對本區縣違法佔地、違法建設項目列出明細表,由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進行復核認定。市國土房管局和市規劃局在5月20日前,對項目進行復核認定,並提出具體處置標準。各區縣人民政府在5月31日前,依據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提出的處置標準,對本轄區內的違法佔地、違法建設項目逐項提出查處意見,分別報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和市建委。
第二階段:6月1日至12月31日爲全面整改階段。各區縣政府及區縣土地和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第一階段複覈認定結果和處置標準,制定治理工作方案,進行全面查處治理。
第三階段: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爲複覈驗收階段。各區縣政府對違法佔地、違法建設項目的查處結果進行自查,並將自查結果上報市領導小組。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市建委、市市容委等各相關部門對各區縣自查情況進行復核、認定。對各區縣未按處置標準整改的項目提出整改意見,並檢查驗收項目整改落實情況。
第四階段: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爲總結階段。各區縣政府對查處、整改、驗收結果進行總結,並將總結報告上報市領導小組。市領導小組組織各成員單位,根據各區縣人民政府的總結情況和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市建委、市市容委等有關部門複覈情況,按照認定的目標、責任,對各區縣查處、整改情況進行考評,並將考評結果及總結報告報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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