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9日凌晨1時許,天津市河東分局東新派出所民警接110指揮中心指令,在萬新村7區有人盜竊汽車電瓶。民警隨即趕到現場,但嫌疑人已經逃跑,附近只有一輛開着車門的昌河汽車,車內有3塊汽車電瓶。
警方一邊派人原地蹲守,一邊派人將車開回所內,希望通過調取車輛信息找到破案線索。不料,民警剛剛把車開回派出所,就又接到指令,有人報警稱自己停放在萬新村7區的昌河汽車被盜,經覈實車牌號,“被盜汽車”正是民警開回的那輛昌河汽車。報警男子隨即被帶到派出所。
起初,該男子百般抵賴,只說自己丟了汽車,根本不知道車上的電瓶是哪來的,但在民警強大攻勢下,其最終供認了自己的違法行爲。該男子名叫劉某某,武清區人,現住河北區趙沽裏,右臂因傷截肢,現只有一隻左臂,而且自己在平時練就了只靠左臂就可以駕駛汽車的本領。
劉某某交代,案發當天凌晨,其駕車竄至河東區向陽樓和萬新村7區,先後盜竊3輛松花江汽車的電瓶,被羣衆發現後棄車逃跑。他本想以報失爲由矇混過關,領回自己的汽車,沒想到卻自投羅網。目前,劉某某已被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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