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雄
張俊雄(資料圖片)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當局領導人陳水扁今天上午十一時召開記者會宣布,由張俊雄接任『行政院長』一職。
張俊雄現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民進黨不分區『立法委員』,早在二000年即曾擔任過『行政院長』,但在位僅一年零四個月。
從第一任唐飛到十二日纔請辭的蘇貞昌,民進黨執政七年來,已更換五位『行政院長』。
新聞資料:張俊雄
張俊雄,1938年3月23日出生。臺灣嘉義縣人。現任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民進黨第六屆『立法委員』。
1960年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1962年起任律師。1980年任『美麗島事件』案中高俊明、林弘宣等牧師的辯護律師。1983年12月當選增額『立法委員』,1986年12月、1989年12月當選連任。1986年任民進黨創黨10人秘密小組成員,11月當選該黨第1屆中央執行委員。
1992年12月當選第二屆民進黨不分區『立法委員』。1993年12月任民進黨『中國事務委員會』委員。1995年12月和1998年12月連續當選第三、四屆『立法委員』。曾任『立法院內政、交通、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乾事長、總召集人。1994年獲民進黨提名競選高雄市長落敗。1996年6月當選民進黨中央黨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1998年7月當選民進黨第八屆中常委。2000年任民進黨『總統』競選指揮中心總乾事,5月出任『總統府』秘書長、發言人,同年8月轉任『行政院副院長』兼『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10月接替唐飛出任『行政院院長』。
2002年2月被陳水扁聘任為有給職『總統府資政』,後因轉任民進黨秘書長,轉聘為無給職的『總統府資深顧問』。2000年、2004年兩次擔任陳水扁『總統競選總部』總乾事。2002年7月被指定為民進黨第10屆當選中央常務執行委員,並任中央黨部秘書長、人事評議委員會召集人。是民進黨在高雄地區頭面人物。2004年12月當選第六屆民進黨不分區『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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