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填報志願前夕,有志於教育事業的考生們迎來了免費師範生制度的具體實施辦法。今天,中國政府網上公佈了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的通知。
在今年兩會上,溫家寶總理宣佈,從今年秋季入學開始,在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和西南大學6所部屬師範大學實行師範生免費教育。享受免費教育的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將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這筆經費將由中央財政安排。
《辦法》指出,擇優選拔熱愛教育事業,有志於長期從教、終身從教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免費師範生入學前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後從事中小學教育。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範畢業生,應先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兩年。國家鼓勵免費師範畢業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
《辦法》要求,免費師範生一般要回到生源所在省份的中小學任教10年以上,如果違約,應退還按規定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與此同時,培養優秀中小學教師的工作將作爲評價師範大學辦學水平的重要指標。
《辦法》還對非師範生打開了大門。《辦法》規定,有志從教並符合條件的非師範專業優秀學生,在入學兩年內,可在教育部和學校覈定的計劃內轉入師範專業,並由學校按標準返還學費、住宿費,補發生活費補助。免費師範生可按照學校規定在師範專業範圍內進行二次專業選擇。
免費師範生畢業前及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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