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18日宣佈,從6月5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此次調整後,普通存款類金融機構將執行11.5%的存款準備金率標準。
存款準備金率是傳統的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是指中央銀行強制要求商業銀行按照存款的一定比率保留流動性。此前,央行自2006年以來已先後7次上調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
2006年6月16日央行宣佈,從7月5日起上調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06年7月21日央行宣佈,從8月15日起上調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06年11月3日央行宣佈,從11月15日起上調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07年1月5日央行宣佈,從1月15日起上調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07年2月16日央行宣佈上調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07年4月5日央行宣佈,從4月16日起上調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07年4月29日央行宣佈,從5月15日起上調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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