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豐在新聞界赫赫有名,但鮮有人知他對改革開放後我國新聞界推行評職稱作出過特殊貢獻。
1985年年中,有關方面在準備召開全國工資改革會議。會上一個重要議題就是確定在全國推行業務職稱制度。在談到新聞界是否也要評職稱的時候,當時勞動部的一位領導認爲,新聞界本身就沒有什麼學問,不應該在新聞界評什麼學術職稱。新聞界當然不同意這種看法,新聞是有學問的,而且新聞界是知識分子密集的崗位,如果只靠行政級別,靠“當官”才能提工資,那矛盾就會非常尖銳。
於是,《人民日報》工資改革小組想通過記者部希望找個記者向中央寫個內參,把新聞界的這些看法向中央反映。記者部領導又把這個任務落實到當時擔任機動記者的艾豐頭上,艾豐二話沒說就領了這個“爲民請命”的緊急任務。
艾豐抓緊工作。他先向工資改革小組全面瞭解了情況,寫成內參初稿之後,又請他們審閱。一位在中央辦公廳工作過的同事提醒,以個人名義寫的內參,恐怕中央領導不能及時看到,會誤事的,最好以報社的名義上送。艾豐請示了報社工資改革小組之後,到報社辦公廳加蓋了報社公章把內參及時送上去了。
果然有效,很快有了迴音。5月16號內參送到,5月17號胡耀邦同志就批了,“此事請胡喬木同志提出意見。”胡啓立和田紀雲都劃了圈。內參轉到了胡喬木那裏。胡老很認真地寫了兩頁意見,總體是說新聞界很艱苦、很重要,應該評職稱,但其中有一句含義不是很清楚的話:“記者不要和教授副教授攀比”。胡喬木的批示傳下來,勞動部不給新聞界評職稱的意見被否定了,但是他們抓住了其中那句含義不是很清楚的話,提出了一個方案:記者編輯最高的職稱只能相當於副教授,並把這個意見告訴了中宣部。
中央領導的批示和勞動部的方案到了中宣部,中宣部的有關領導一看就火了,最高才是副教授,怎麼能行?誰讓《人民日報》寫的信?打電話給報社總編輯李莊。李莊當時不知道這件事,到辦公廳一查,是艾豐來蓋的公章。這位一向溫和可親的老領導一下子就火了,詢問報社工資改革小組的領導,那位領導一時沒弄清原由,彙報說不記得同意蓋章這件事。於是,這個內參不僅把事情搞糟了,而且成了艾豐擅自盜用報社名義的無組織無紀律行爲了。
報社內掀起軒然大波,這一消息也很快在全國新聞界傳開了。傳言說,艾豐急於向上爬,爲取得胡喬木賞識,主動提出方案把新聞界壓半級。
那時候艾豐是機關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在編委會後找他談話,指出這是典型的無組織無紀律行爲,不給處分是不行的。艾豐把事情的整個經過原原本本地做了彙報,經過機關黨委向有關同志反覆覈實,證明艾豐的話都符合實際情況,處分一事纔算作罷。
處理雖然免了,但艾豐卻痛苦到了極點,因爲事情畢竟沒有辦好。於是他又趕寫了一份材料,通過一位熟人送給了胡喬木,反映他批示以後發生的情況。
過了不久,胡喬木召集中宣部、國務院職稱辦、勞動人事部的同志,就職稱問題開了一個座談會。會上,他“順便”提了一句:“我上次批的不能和教授副教授攀比,說的不是待遇問題,我指的是他們勞動的性質是不同的……”
此話一出,那個最高職稱是副教授的方案立不住了,重新又回到了原來的方案——這就是現在新聞界執行了若干年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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