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部19日公佈有關貧困生資助的指導意見規定,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提高3000元。同時,將對高校中品學兼優的貧困學生新設國家勵志獎學金,資助面達3%,每人每年5000元。
綜合北京媒體報道,新公佈的《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中央繼續設立國家獎學金,每年獎勵5萬名特別優秀的在校學生,獎勵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8000元。
《意見》提出,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負擔。地方所屬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所需資金根據各地財力及生源狀況由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擔。人口較少民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全部由中央負擔。國家勵志獎學金將適當向國家最需要的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專業的學生傾斜。
另外,中央與地方還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普通本科高校、高職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中等職業學校所有全日制在校農村學生及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國家助學金資助面平均約佔全國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在校生總數的20%,平均資助標準爲每生每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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