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記者獲悉去年定襄縣定襄中學考點高考泄密事件處理有果,4人被判刑,15人受黨紀處分。
2006年6月7日上午,定襄中學考點發生了監考人員將考題帶出禁區,私自拆封泄露高考語文試題事件。忻州市紀委監委當即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經查證認爲,這既是一起個別監考人員收受賄賂、內外勾結、有組織有預謀的泄密舞弊刑事案件,也是一起教育考試機構監管不力、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的失職瀆職責任案件。目前,對涉案的19人已作出處理決定。
涉案四名當事人獲刑
徐建國,定襄縣南關學校教師,2006年定襄縣高考監考員。2006年高考前,徐建國應定襄中學教師王柏峯的要求,與王一起預謀在高考中爲王的表弟張鵬作弊。2006年6月7日早上,徐建國收受王柏峯送的現金4500元。
6月7日8時25分,徐建國與同組的監督員劉淑琴領上17考場語文試題後,去考場的途中,徐建國以忘了拿考務工作袋爲由,私出禁區到定襄中學平房西六排樊亞南家,將客觀試題拆封取出讓等候在此的定襄中學教師樊亞南、劉斌峯看了約2分鐘時間,之後徐將試題裝入題袋並重新封好。
徐建國是此次泄密事件的主要實施者,對泄露試題負直接責任,後因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被定襄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06年10月31日,定襄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依法判處徐建國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王柏峯對這起泄露試題事件負有組織策劃的直接責任,2006年6月7日因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被定襄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06年10月18日,定襄縣人民法院以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依法判處王柏峯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樊亞南爲作弊提供場所,是泄密事件的參與者,對試題泄露負直接責任,2006年6月7日因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被定襄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06年10月18日,定襄縣人民法院以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依法判處樊亞南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劉斌峯是泄密事件的參與者,對試題泄露負直接責任,2006年6月7日因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被定襄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06年10月18日,定襄縣人民法院以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依法判處劉斌峯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15人受黨紀、政紀處理
定襄中學政教處主任鞏雙俊,中共黨員,2006年高考定襄中學考點宣傳保衛組組長。給予行政降級處分,建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定襄縣教育文化體育局副局長李春明,中共黨員,2006年定襄中學考點主考,給予行政降級處分,建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定襄縣教育文化體育局招辦副主任詹祥生,專管定襄縣2006年高考工作,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定襄縣教育文化體育局幹部韓博、定襄中學教師肖愛平,2006年高考定襄中學考點禁區西口警戒保衛人員,均給予行政降級處分。
定襄縣政府縣長助理、縣教育文化體育局局長石效忠,定襄縣2006年高考招生委員會主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定襄縣教育文化體育局副局長朱寶田,分管2006年定襄縣高考工作,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定襄縣教育文化體育局教研室副主任齊聖虎,2006年定襄中學考點考務工作人員。6月7日8點25分至8點30分期間,定中考點17考場監考老師徐建國在齊聖虎處領取試題時,齊聖虎偷偷遞給徐建國一個紙條,說一個親戚請多關照,後因徐泄露試題事發未遂。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定襄縣體育中心副主任董渝峯、定襄縣教育文化體育局機關黨支部書記邢保衛,均爲2006年定襄中學考點常務副主考,均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定襄縣教育文化體育局招辦主任王憲忠,2006年定襄縣高考工作中負責文件資料、後勤接待工作,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定襄縣公安局副局長張躍清,定襄縣2006年高考招生委員會委員。2006年6月7日上午定中考點泄露試題事件發生後,張躍清負責對涉案人員進行審查,在案件事實未查清的情況下,張決定讓涉案人樊亞南迴家吃飯。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定襄中學校長張文玉、定襄縣晉昌中心校校長喬潤亭、定襄縣南關學校校長樑美英,均在學校日常管理工作中,對下屬教育管理不夠,選拔監考人員審查把關不嚴,均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召開專題會議確保今年高考安全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上週忻州市招生委員會召集教育、紀檢、公安、交警、城建、電力、通信、郵政、環保、衛生、防疫、保密等單位,召開了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會議,嚴密部署今年的高考工作。同時,出臺了《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實施細則》、《關於加強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關於嚴肅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風考紀的通知》、《忻州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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