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參議院5月14日在朝野分歧嚴重的情況下,強行通過了執政黨提出的《國民投票法案》。該法案把國民投票的對象限定爲修憲,公決投票年齡從20歲降低至18歲,並在參衆兩院設置憲法審查會等等。《瞭望》載文指出,該法案的通過,與其說是完成“修憲”的法律程序,倒不如說是執政黨以立法形式使日本走上“修憲”的快車道。
自民黨建黨精神之一就是倡導“制定自主憲法”,被視爲是“自民黨存在的價值之一”。因而“修憲”已經成爲自民黨的宿命。自民黨於2005年出臺的“新憲法草案”,表明將修改憲法第九條規定的日本永遠放棄戰爭手段以及不擁有交戰權,致力於實現自民黨建黨以來“自主制定憲法”的目標。安倍上臺後,推崇“強國論”,主張修改憲法,擺脫戰敗國形象,使日本成爲“真正自立”、“自信的國家”,立志要在任期內確立“新憲法”。具體來說,就是用5年時間採取兩個步驟實現“修憲”。一是重新解釋憲法,使日本能夠行使“集體自衛權”;二是着手具體修改憲法。在安倍看來,“修改憲法是恢復獨立的象徵,也是具體手段。”也就是說,“修憲”是日本成爲“普通國家”,實現政治與軍事大國的關鍵所在。
《國民投票法案》的通過,不僅爲自民黨的夏季參院選舉贏得“先機”,也反映出日本朝野的強弱態勢。日本參議院全體會議以122票贊成、99票反對通過法案,充分表明在野的民主黨、共產黨、社民黨及國民新黨議員難以抗衡自民、公明黨的議員聯盟。近年來,日本政壇“總體保守化”與日本革新政黨的弱化,使民族保守主義執政理念日盛。《國民投票法案》在日本國會衆、參兩院的通過,凸顯日本保守政黨通過國會立法實現其政治意圖能力的增強,也表明日本的政治生態已經發生重大變化。安倍就此自信滿滿地表示:“《國民投票法》以法律形式規定了修憲必經的程序,國會作爲立法部門已完成了任務”,並考慮把“修憲”作爲夏季參院選舉議題的焦點之一。
自民黨正是常常以議會優勢席位,通過立法程序把本黨的執政理念上升爲國家政策和法律。特別是在實行小選區比例代表並立制以來,執政的自民黨利用議會多數通過了《防衛省升格法案》《教育基本法》修正案、《國民投票法案》等一系列具有民族保守主義傾向的法案,對日本內政外交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這樣的“修憲思路”令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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