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各類噪聲多發期,嚴重影響人民羣衆生活。從今日起,本市將開展治噪專項行動,受理各種對噪音影響的投訴。
環保部門受理投訴有4項,分別是:建築施工單位違反規定,擅自進行夜間施工作業的;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固定設備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工業噪聲,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等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設備設施,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在居民樓內新建、擴建、改建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各類經營場所的。
公安部門受理的投訴有5項,分別是:在本市建成區以內,機動車鳴笛;未經批准在本市建成區內進行產生偶發性強烈噪聲活動的;未在規定的活動區域和時間內在本市建成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商業宣傳等活動的;未按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環境噪聲的;在本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和其它發出高噪聲的音響器材的。
另航空器未按照有關規定在本市建成區上空進行超低空訓練飛行(軍事飛機除外)或從事商業性飛行活動的,可向民航管理部門直接投訴。
有關噪音投訴電話:市環保局:12369;市公安局:110;民航:24399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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