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因爲這起千萬元門票貪污案成爲人們關注的焦點
□會計、出納、門票管理員、售票員分工協作,按照主犯呂越英的安排分贓
□5名女貪在4年多的時間,截留、套取門票收入1070多萬元
□文化局副局長、文物管理所所長杜思平授意私設小金庫,貪污公款,嚴重失職
□社會事業單位監管混亂,規章制度形同虛設
由於身涉著名景區甘肅嘉峪關關城文物管理所千萬元門票貪污一案,嘉峪關市文化局原副局長杜思平,近日被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犯貪污罪和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4年。
此前,涉及貪污1075萬元門票款的5名女工作人員也被該院一審分別判處死緩和6到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小小的嘉峪關關城文物管理所緣何曝出如此令人觸目驚心的特大惡劣貪污案?5名“女貪”的腐敗行爲又爲何如此肆無忌憚、膽大包天?
一封舉報信揭出上千萬元女貪窩案
2006年3月下旬,甘肅嘉峪關關城文化景區的員工竊竊私語,他們景區有幾名員工這些日子不在單位上班,聽說“出事”了。
隨後,從嘉峪關市檢察院傳出消息,嘉峪關關城文物管理所原會計、財務組組長呂越英、出納盛淑萍、門票管理員陳華、售票員先紅和趙玲,5名嫌疑犯已於3月20日被檢察機關以涉嫌貪污犯罪而刑事拘留。
這起案件是由嘉峪關市反貪局依據一封匿名舉報信而偵破的。
5名女貪涉嫌在2001年4月至2005年10月短短4年多的時間,利用工作便利採取截留、套取門票收入1070多萬元,並按照主犯呂越英的安排分贓。
法院審理認定,主犯呂越英參與貪污公款1075.04萬元,其個人獲得贓款966.73萬元;先紅分得贓款38.15萬元;盛淑萍參與貪污公款33.17萬元,個人分得贓款14.31萬元;陳華分得贓款29.15萬元;趙玲分得贓款22.15萬元。
案發後,偵查人員從呂越英家保險櫃中查獲銀行存摺、有價證券面值700.47萬元,查封呂越英用贓款以其兒子名義購買的住房一套(購買價38.83萬元),索尼攝像機一臺(價值3200元),金首飾(價值4.16萬元);從先紅處追回贓款物品價值共計17.52萬元;從盛淑萍處追回贓款8.07萬元;從陳華處追回贓款29.15萬元;從趙玲處追回贓款12萬元。
她們貪污的手段並不高明
“其實,他們貪污門票銷售款的手段很簡單,不外乎就是利用當會計、售票員和票管員的職務便利,少填出庫單、多發門票,事後做假賬。”嘉峪關市檢察院一檢察官透露。
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指控,主犯呂越英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條件,先後以“單位支付工程款、購買汽車”等理由,指使先紅、趙玲兩名售票員將部分門票款不經過出納員而直接交給她。同時,呂越英還指使陳華和先紅、趙玲採取少填出庫單多發門票,事後作假賬等手段,截留門票銷售款1078.74萬元予以私分。此外,呂越英還與出納盛淑萍在嘉峪關市文化局原副局長杜思平的授意下設立“小金庫”,並採取收款不入賬的方式私分公款。
作案後,在關城管理所開始實行景區門票每張60元制、需要銷燬廢舊門票的機會,採用虛假銷燬的方法,將幾次貪污後的財務賬做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