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接到市民報料,中山一家公司規定,剛參加工作的新員工,三年內不準談戀愛,違反的員工將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將其辭退。
違規者將被調整崗位
報料人小盧告訴記者,他剛大學畢業,在中山市一家公司找到了工作。但後來聽說,公司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所有新員工參加工作後三年內,都不準談戀愛。 “我們公司和員工籤合同,都會口頭傳達一條不成文的規定,新員工在工作後三年內原則上不允許談戀愛,更加不允許結婚,違反者公司將調整他的工作崗位或者勸退。”
“爲了保住自己的工作,我們單位一些工齡不到三年的同事談戀愛,都是瞞着單位偷偷進行的。”小盧說。
談戀愛影響單位業績?
記者隨後採訪到該家單位的人事部門負責人,據該負責人表示,公司並沒有這樣的硬性規定,只是對新員工的小建議,這樣的建議是爲了員工的個人成長。
“我們公司規模不大,只有10多個人,崗位都是‘一個蘿蔔一個坑’,尤其是財務和電腦技術等崗位,一個人缺席都可能影響到公司的全盤工作。”“員工談戀愛結婚後,緊接着要生小孩,這些都可能影響到個人工作,間接影響單位的業績。”
其他單位也有類似規定
記者隨後瞭解到,小盧所遭遇的情況還不是個案,在另一家公司工作的小徐告訴記者,他們公司雖然允許員工談戀愛,但是禁止同事之間談戀愛。
“我們公司的負責人認爲,如果在同一單位的兩個人談戀愛,成功了的話可能影響到其他同事;不成功則不僅會對戀愛雙方造成影響,而且最主要的,可能影響到公司的業績。”
“因爲公司有這樣的規定,所以我們單位的同事之間都不敢談戀愛,而且也儘量避免過分說笑,以免被公司負責人懷疑是在談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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