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適應濱海新區的發展,更好地服務經濟、做好城市管理和社區管理。近日,開發區管委會對現有機構的設置、資源的配置進行一些適當的調整。由原來的15個部門增加3個達到18個行政組成部門。
近兩年,開發區街道激增的車輛、人流都在清晰地傳達一個信號,城市化進程明顯加快,需要管理的內容激增。爲了保證區域服務,管理到位,原社發局更名爲文化教育衛生局,主要負責區內的各項社會事業,即文化、出版、教育、衛生等管理。原行政執法局更名爲城市管理局,包括原社發局的社區、民政、民族、宗教、環衛、計劃生育的管理職能和原建發局的市容、綠化職能歸移至城市管理局。市民可以依據在地範圍來界定城市管理職能。
設立與建設發展局分開的基本建設中心,實行建、管分開。新成立的基本建設中心,將統管現有的質量監督站、招標管理站和建築管理站。今後,所有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和改造也由基本建設中心統管。而房地產交易中心將完全市場化運作。節能辦公室設在公用事業局下;爲加強開發區安全生產,單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對外方面,則進一步加強招商工作。在經濟發展局的基礎上,一分爲二,設立投資促進局。同時,爲應對日益增長的外事工作,有效地服務招商,完善國際化投資環境,加強對外交流,開發區設立了獨立的外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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