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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大量生活垃圾堆放在漢江邊
資料圖片:紫陽縣城建局幹部帶頭在南水北調水源地漢江邊修建的天元酒樓
爲了確保南水北調成功後,京津冀等沿線城市能夠喝上“放心水”,近年來,國家和地方都加大了對南水北調水源地的環境污染治理力度。然而,陝西省紫陽縣卻發生了違規建樓污染漢江的事件,本社“新華視點”專欄2006年12月22日以《南水北調水源地“水中樓閣”污染源》爲題,對此進行了報道。隨後,陝西省政府做出嚴肅處理,要求紫陽縣政府在漢江主汛期到來前拆除違規建築、治理環境、處理相關責任人。
進入5月,漢江又一個汛期已至。然而,記者近日到紫陽縣回訪時卻發現,當地政府對於陝西省政府的要求,看起來好像什麼都做了,實際上卻什麼都沒解決。
違規建築依然矗立漢江邊
2006年年底,記者在對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地保護的調查採訪時發現,陝西省紫陽縣城建局幹部竟帶頭在漢江邊違規建起“天元酒樓”。縣環保局、縣計劃局、縣水利局等部門對此也監管不力,致使紛紛效仿,在漢江邊上修建了包括“得月公寓”在內的多處違規建築,肆意向漢江排放生活垃圾和污水,大大影響了漢江水質。
此事經“新華視點”專欄獨家披露以後,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水利部、建設部、環保總局和國土資源部聯合組成調查組,會同陝西省對此事進行了調查。陝西省政府對紫陽縣違規建樓事件做出了嚴肅處理,要求紫陽縣在2007年漢江汛期前對“天元酒樓”和“得月公寓”兩幢建築予以拆除,在未拆除違規建築前,紫陽縣政府要加大對漢江沿岸的環境治理力度,實施垃圾袋裝化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對漢江水質的污染,並對紫陽縣相關事件責任人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據陝西省政府有關文件顯示,紫陽縣早在今年年初就已經組成了由縣長牽頭的拆遷安置工作班子,準備將“天元酒樓”以及另一幢違規建築“得月公寓”進行拆除,計劃於2007年春節後正式啓動拆遷工作,力爭在2007年漢江主汛期到來前拆除這兩幢違規建築。
進入5月,漢江便進入汛期。近日記者再次到紫陽縣回訪時發現,“天元酒樓”“得月公寓”兩幢樓仍矗立在漢江邊。“天元酒樓”的地下一層,以前被租給一家木材加工廠,現在這家加工廠仍在照常營業。一位工人告訴記者,拆遷的事雖然聽說了,但直到現在還沒見動靜。“得月公寓”的地下一層由於江水上漲時被淹過,在紫陽縣政府的協調下,開發商紫陽縣宏遠房屋建築開發有限公司已於去年年底將錢還給購買地下一層的住戶。記者在“得月公寓”看到,地下一層已人去樓空,但其他各層都沒有變化。
具體負責拆遷工作的紫陽縣城建局新任局長徐興纔對記者說,購買“天元酒樓”“得月公寓”兩幢違規建築住房的居民,除縣城建局原局長周洪外,還有68戶人家,共8592.69平方米的房子。周洪因違規購買房子可以無償拆遷外,其他居民在購房時均有政府發放的房產證,兩幢違規建築拆遷的代價當然不應由這些居民承擔,只能由違規發放房產證的政府承擔。紫陽縣政府認這個賬,只是68戶居民的拆遷安置補償費用高達1299萬元,紫陽縣是國家重點貧困縣,財政根本無力承擔。現在紫陽縣和所隸屬的安康市只能籌集到資金200萬元,如果陝西省政府無法幫助解決餘下的1100萬元資金,拆遷安置肯定無法進行,違規建築到漢江主汛期前要順利拆除也將十分困難。
對此,當地不少幹部羣衆議論說,看來違規建築拆除不了,財力困難將成爲地方政府最好的“擋箭牌”。
沿江垃圾仍舊滿地堆
陝西省政府有關文件要求,在未拆除違規建築前,紫陽縣政府要加大對漢江沿岸的環境治理力度,實施垃圾袋裝化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對漢江水質的污染。
然而記者在漢江北岸看到,成堆的垃圾還是像以前一樣在江邊堆得滿滿的。在“得月公寓”樓下,生活垃圾散發着難聞的氣味,瓶子、可樂罐子、廢棄塑料袋、剩飯剩菜等各種垃圾混在一起,讓人十分噁心。由於去年漢江水上漲時,淹沒了這些垃圾,現在水雖然退了,但是垃圾在經過幾個月的江水浸泡後已開始腐爛。看着滿地的垃圾,記者真的很難相信浸泡這些垃圾的江水,竟是以後送往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的水源。
記者沿着漢江北岸一路走去,沿江的很多樓下面都是垃圾。一位在沿江樓房中居住的中年男子告訴記者,這裏的居民生活廢水都是通過下水道直接排入漢江的,到現在爲止還沒有改變。
處理結果令人難以理解
對於“紫陽縣違規建樓污染漢江”一事,在陝西省政府的要求下,安康市和紫陽縣紀檢監察部門對相關人員都已做出了處理,但是其處理的結果卻引起了當地不少幹部羣衆的議論。
據紫陽縣紀委書記徐鄖順介紹,目前與該事件有關的10名政府人員都已得到了嚴肅處理。縣城建局原局長周洪被免去局長職務、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縣國土資源局局長任幫國、縣水利局局長曹義聰、縣環保局局長楊宗彥、縣計劃局原副局長、現任安康市發改委金融合作科科長王建明等都給予黨內警示訓誡,其他人員都給予應有的處分。
記者調查發現,根據目前當地房價推算,周洪違規購買的上千平方米房子價值近百萬元。如果不是上級領導對此事過問進行處理,周洪憑這一行爲就能爲自己謀得近百萬元的私利,這對於國家重點貧困縣紫陽縣的老百姓來說,無疑是一個天文數字。同時兩幢違規建築還給政府帶來了1299萬元的財政負擔,而知法犯法造成這一巨大損失的縣國土資源局、水利局、環保局、計劃局等部門的負責人卻都只僅僅給予了最輕的黨內警示訓誡,很多幹部羣衆表示難以理解。
最讓人哭笑不得的,是對“得月公寓”的開發商紫陽縣宏遠房屋建築開發有限公司的處分。據紫陽縣城建局局長徐興才說,由於紫陽縣宏遠房屋建築開發有限公司存在批少建多的違規行爲,因此給予其20多萬元的罰款。紫陽縣紀委有關文件透露,紫陽縣宏遠房屋建築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得月公寓”,超過政府規劃審批的建築面積足有1320平方米,按近5年來當地同地段的最低商品房價格每平方米600元計算,開發商通過批少建多至少多獲利70多萬元,20多萬元的處罰對開發商來說實在是“得多於失”。
對此,當地一些幹部羣衆評論說,目前在落實工作中,許多地方存在基層對上級的要求“看起來好像什麼都做了,實際上卻什麼都沒解決”的問題,這正說明中央要求加強幹部作風建設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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