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寧波市第十屆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和省委十一屆十一次全會的總體部署,結合寧波實際,就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出如下意見。
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證。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全面部署,反映了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體現了全黨全國人民的共同願望。全會通過的《決定》,是指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綱領性文件,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深入學習領會,抓好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以來,全市上下積極實施“六大聯動”,紮實推進“平安寧波”、文化大市和法治寧波建設,深入開展“解難創優”等爲民辦實事活動,經過各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市經濟社會快速健康發展,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社會政治保持穩定,創造活力不斷激發,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奠定了良好基礎。同時也要看到,當前寧波正處在發展黃金期和矛盾凸現期,影響社會和諧的問題仍較突出。農業農村發展相對滯後,區域發展還不夠協調,要素制約和環境壓力加劇;教育、衛生和文化事業發展與羣衆需求之間的矛盾較大,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住房、交通、安全生產等事關羣衆切身利益的問題有待進一步解決;保障羣衆權益的體制機制尚不完善,民主法治建設亟需加強;公共安全存在薄弱環節,社會管理和維護穩定的任務繁重;一些社會成員誠信缺失、道德失範,一些領域的消極腐敗現象仍比較嚴重;和諧社會建設的基層基礎工作也有待進一步加強。全市各級必須始終保持清醒頭腦,準確把握寧波發展的階段性特徵,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發揮優勢,紮實工作,推動和諧社會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堅持“以人爲本、科學發展、改革開放、民主法治、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在黨的領導下全社會共同建設”的原則,切實把維護最廣大羣衆的根本利益與解決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結合起來,着力促進協調發展和社會公平,着力提升公共服務和城鄉文明,着力加強社會管理和制度建設,推動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相協調,努力使我市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走在全國全省前列。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是長期的歷史任務,又是重大的現實課題。必須深入實施“六大聯動”,繼續推進建設“平安寧波”、文化大市和法治寧波的各項工作,抓緊落實和諧社會建設的各項任務,力爭到2020年,全市經濟更加發達、法制更加完備、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安定、生態更加優良、人民生活更加幸福,使寧波成爲社會和諧程度較高的城市。今後幾年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鍵時期,必須立足當前、着眼長遠,量力而行、盡力而爲,爭取到2010年實現以下主要目標:
———統籌協調的發展格局基本形成。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面推進,以城帶鄉、以鄉促城的城鄉一體化發展取得新的突破;“東擴北聯南統籌中提升”戰略深入實施,區域發展趨於協調;科技提升和空間拓展成效明顯,發展活力和綜合實力顯著增強。
———民主法治的制度體系比較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不斷深化,保障社會公平的法制環境初步建立,行政執法進一步規範高效,司法體制逐步健全,人民羣衆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權益得到尊重和保障。
———人民羣衆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縮小,城鄉居民家庭財產普遍增加,基尼係數控制在0.35以內;社會就業比較充分,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社會保障制度不斷完善,社會保險覆蓋率逐年提高;教育、衛生、住房、交通等方面的條件明顯改善,建立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先進健康的和諧文化繁榮發展。人民羣衆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全社會的誠信程度不斷提高,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逐步健全,人均公共文化設施、人均文化消費支出和文化產業增加值佔生產總值的比重居同類城市前列,基本形成與城市地位相匹配的文化大市格局,爭取保持全國文明城市稱號。
———安定有序的社會局面更加鞏固。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明顯增強,新型社區管理體制日益完善,社會組織服務功能有效提升,公共安全防控體系比較健全,社會治安、安全生產及公共安全狀況良好。
———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實效明顯。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循環經濟的發展模式逐步建立,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力爭下降20%;環境污染狀況得到有效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5%以上;生態綠化覆蓋持續擴大,森林覆蓋率達到50%以上,市區人均公綠面積超過12平方米。
———全面小康的發展目標率先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爲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打下堅實基礎,努力形成全市人民共建共享和諧社會的生動局面。
二、推進協調發展,奠定堅實物質基礎
發展是促進社會和諧的前提。必須堅持抓好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更加註重解決發展不平衡問題,努力形成和諧協調、又好又快的發展格局,不斷爲社會和諧創造雄厚的物質基礎。
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深入實施《統籌城鄉發展綱要》,加快建立有利於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機制,進一步加大對“三農”的投入,促進農業不斷增效、農村加快發展、農民持續增收。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推進土地承包權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培育規範專業合作組織,提高農業專業化組織化水平。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優化配置和集約利用土地。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提高農村基層政府和組織管理服務能力,推進近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份合作制改革,積極探索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新途徑。調整優化農業結構,推動農業科技進步,加快農業產業化步伐,到2010年形成50家銷售超億元的加工型農業龍頭企業,100個特色農業產業基地。集聚提升農村工業,發展鄉村旅遊業,形成農村現代產業體系。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城鄉基礎設施聯網共享。搞好村莊佈局建設規劃,推進“百村示範、千村整治”工程和農村新社區建設,建成全面小康示範村260個以上。逐步完善鄉鎮科技特派員和農村工作指導員制度。穩步推進農民分工分業、轉移就業,加大對欠發達鄉鎮和集體經濟薄弱村的扶持力度。尊重農民意願、提高農民素質、引導農民參與,發揮廣大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主體作用。紮實做好村企結對和聯鎮帶村工作,動員社會力量合力建設新農村。
深入實施“東擴北聯南統籌中提升”區域發展戰略。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加快“東擴北聯南統籌中提升”,形成以中心城市爲龍頭、南北組團爲兩翼、中小城鎮集羣推進的都市區發展格局,提高區域整體發展水平。全面推進東部新城開發,構築中央商務區和行政中心區基本框架,形成展示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市形象的標誌性區域。整合餘慈地區資源,加強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和資源要素統籌協調,建設寧波都市區北部中心。加大南統籌力度,通過實施差別化區域開發政策,促進區域功能互補;堅持保護和利用並舉,把象山港建設成爲生態經濟型港灣;逐步建立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和生態補償機制,推動南部地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優化中心城區空間佈局,加快十大重點功能區塊和八大基礎設施建設,增強中心城區綜合服務功能。重視中心城市功能向西延伸,塑造中心城區西大門新形象。加強副中心城市和中心鎮建設,促進人口和產業集聚。
積極推動內源發展與外向拓展的互促共進。堅持以改革創新做大做強內源型經濟,以對外開放優化提升外源型經濟,不斷提高發展質量,努力拓展發展空間。加快資本、勞動力、技術等要素市場建設,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優化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特別是中小企業的成長環境,引導民營企業加快制度創新、科技創新和管理創新,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社會事業、公用事業和基礎設施等領域。轉變外貿增長方式,健全國際貿易摩擦應對機制,促進對外貿易持續健康發展。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拓寬利用外資渠道,提高引資質量和水平。鼓勵企業到海外設立產品加工和資源開發基地,推動企業承包海外工程和開展國際勞務合作。加強國內經濟合作與交流,繼續做好對口幫扶工作。
堅持走自主創新和節約資源的產業發展道路。以提高產業綜合競爭力爲核心,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爲中心環節,更加註重質量與效益相統一,促進產業的可持續發展。加強市場化、產業化的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增強原始創新能力、集成創新能力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推動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建立產學研聯盟,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推進“品牌之都”建設,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市場佔有率高的知名品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大力發展以臨港工業爲主體的先進製造業,以電子信息、新材料、光機電一體化、生物醫藥、可再生能源爲主體的高新技術產業,以知識型服務業和生產性服務業爲代表的現代服務業,加快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發展循環經濟,推行清潔生產,構建節約型的產業結構和消費結構。
三、發展社會事業,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社會事業關係羣衆切身利益。必須堅持以解難創優爲抓手,加快發展社會事業,優化公共資源配置,完善爲民辦實事的長效機制,建立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深化教育體制改革,擴充優質教育資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健全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和終身教育體系,保障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強化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務的職責,逐步完善財政性教育經費按比例增長機制。高標準普及15年基礎教育,公共教育資源重點向農村傾斜,確保農村基礎教育全面納入縣(市)區級公共財政保障範圍,促進城鄉基礎教育均衡發展。落實城鄉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制度,推進農村中小學愛心營養餐、食宿改造、教師素質提升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等“四項工程”,保障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改善中小學生就學條件。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質量,促進服務型教育體系建設,加快培養技能型人才和創新型人才。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師資特別是農村師資水平。發展社區教育、成人教育和老年教育,建設學習型社會。落實助學貸款政策,鼓勵社會力量捐資助學。加強政策引導,推動民辦教育健康發展。
加強醫療衛生服務。加強以基層爲重點的公共醫療衛生體系建設,落實政府對公共衛生的投入和對醫療衛生的監管責任,爲廣大羣衆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完善重大疾病預防控制網絡和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加強重大傳染病、職業病、地方病和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加快基層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在城鄉社區衛生機構培養和配備全科醫生,完善雙向轉診、分級醫療和技術協作機制,提高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水平,努力讓羣衆“加強預防少生病、小病不出村(社區)、大病看得起”。發展醫療科研,提高醫療診治能力。加快建設市婦兒醫院、市中醫院等城鄉十大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工程,增加優質醫療資源供給。以健全和完善基本醫療保障、解決羣衆看病難爲重點,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民營醫療機構。嚴格衛生監督執法,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引導羣衆依法處置醫療糾紛,着力構建健康和諧的醫患關係。
發展公共文化事業。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培育壯大文化產業,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德藝雙馨的文藝隊伍,鼓勵文藝工作者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羣衆,創作更多的文藝精品。加快東部新城文化廣場、寧波博物館、寧波書城等重大文化設施建設,加強鄉鎮“東海明珠”和村落(社區)文化陣地建設。繁榮羣衆文化,創新發展文化直通車、流動圖書館、萬場電影千場戲進農村等文化下鄉形式,實施新一輪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重視具有寧波特色的區域文化、傳統文化研究,搶救、保護和發展民間藝術,弘揚優秀歷史文化傳統。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調整文化產業結構,鼓勵社會資本建設文化設施、興辦文化企業、舉辦文化活動,增強文化產業活力。加強文化市場管理,促進文化市場健康發展。加強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推進“市民健身工程”和“農村小康體育工程”,提高羣衆健康水平。
擴大城鄉勞動就業。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擴大就業渠道,加強就業服務,優化就業環境,實現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的良性互動。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社會服務業、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五年內增加就業崗位60萬個。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公共服務職能,加強對就業困難羣體的分級分類扶持,建立再就業援助長效機制。建設城鄉統一的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完善基層就業服務平臺,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開展各類就業服務。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完善市場導向就業機制,促進勞動者更多地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重視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工作,加強擇業引導和扶助,鼓勵他們到基層和欠發達地區就業。
健全社會保障制度。按照“多層次、普惠型、覆蓋城鄉、功能健全”的要求,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建設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相銜接的社會保障體系,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水平。改革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做實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加快縣(市)門診統籌,制定實施城鎮居民醫療保障辦法。完善失業保險制度,擴大生育保險覆蓋面。推進農民工工傷和大病醫療保險,力爭應保盡保。實行被徵地人員養老保險在全市範圍內即徵即保。鞏固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逐步提高受益水平。加強社會保障資金徵集和社會保險基金運行管理與監督,提高基金抗風險能力。發揮商業保險在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深化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對象集中供養工作,加強城鄉困難家庭災害救助、醫療救助和子女教育救助,健全城鄉新型社會救助體系。發展慈善事業、老齡事業、殘疾人事業和紅十字事業,做好優撫安置工作。
切實改善人居環境。統籌城鄉住房規劃建設,完善以商品房爲主體、經濟適用房和廉租住房爲補充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實行政策性農民住房保險制度,推進城鎮非成套房改造和農村危舊房改造,努力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加快舊城改造,五年內基本完成中心城區的“城中村”改造任務。建設城市軌道交通,大力發展公交事業,深入實施暢通工程,提高城市交通綜合管理水平,着力解決出行難和停車難問題。紮實推進生態市建設,深化“藍天、碧水、綠色、潔靜”四大工程,加大環境管理力度,加快生態隔離帶建設,切實解決危害羣衆健康的環境問題。加強自然保護區、生態公益林和沿海防護林建設,提高綠化覆蓋率。建立完善政府爲主、社會補充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推進“優生優育優教”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四、協調利益關係,大力促進社會公平
利益關係和諧是社會和諧的重要方面。必須適應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的發展變化,統籌協調各方面羣衆的利益,努力讓城鄉居民公平享受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
完善公共財政體制。按照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的原則,深化財政管理體制和政府類的投資體制改革,強化國有資產向基礎性、公共性、全局性、民生性項目和領域的投入,努力提高國有資產和政府財政性投資的績效和效率。合理劃分市和縣(市)區兩級政府支出責任,充分調動各級政府發展經濟、培植財源和提供公共服務的積極性。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着力向農村尤其是欠發達地區和城鎮困難羣衆傾斜,着力向加強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傾斜,加大對教育、衛生、科技、文化、社會保障、公共基礎設施和新農村建設等方面的投入,擴大公共財政的覆蓋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深化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和政府採購等制度改革,建立財政資金追蹤問效、動態管理和公共監督機制,強化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嚴格執行公共財政紀律,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
合理調節收入分配。堅持按勞分配爲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加強政府對收入分配的調節,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依法調節過高收入、堅決取締非法收入,努力緩解部分社會成員之間收入差距擴大的矛盾。推進農民增收減負,落實扶持低收入羣體的各項優惠政策,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及最低工資標準。認真執行國家統一的公務員工資制度,實行符合不同類型事業單位特點的工資制度。規範和完善國有企業經營者薪酬管理制度,加強對壟斷性行業分配製度的改革和監管。推進個人收入信息體系建設,加強個人收入稅收徵管。積極發揮社會捐贈、羣衆互助等對社會收入和財富的調節功能。
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完善勞動合同制度,以提高簽訂率和管理規範化爲重點,實施勞動合同制度三年行動計劃,積極創建勞動關係和諧企業。加強在非公有制企業中推行集體合同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加大上級工會組織和勞動保障部門的指導監督力度。建立規範的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逐步提高普通職工工資水平。嚴格執行國家勞動標準,引導企業改善勞動條件,規範勞動時間,堅決糾正拖欠工資行爲。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健全勞動爭議預防、調處和仲裁機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推進工會組織建設,提高企業工會組建率和職工入會率,切實加強工會勞動保障法律監督。
強化外來務工人員服務管理。改進服務管理方式,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外來務工人員服務管理機制。加強就業指導和法律援助,引導外來務工人員積極參加工會組織,維護其合法權益。推進外來務工人員集中服務,落實企業、社區、行政村和出租房主對外來務工人員的服務管理責任。強化文化、計生和公共衛生服務,不斷改善外來務工人員的生活環境。建立外來務工人員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深化法制教育,健全管理隊伍。擴大外來務工人員在居住地的政治和社會參與,促進外來務工人員與當地居民的和諧相處。
五、建設和諧文化,鞏固共同思想基礎
建設和諧文化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必須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爲根本,牢固確立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鞏固社會和諧的思想道德基礎。
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堅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設全過程、貫穿現代化建設各方面,在全社會形成崇尚和諧的價值取向。堅持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武裝黨員、教育人民,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爲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創新爲核心的時代精神和“誠信、務實、開放、創新”的寧波精神,不斷強化昂揚向上的精神力量。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充分發揮哲學社會科學認識世界、傳承文明、創新理論、諮政育人的作用。積極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深化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加強“信用寧波”建設,營造敬業奉獻、誠實守信、團結互助、理解寬容的人文環境。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切實抓好大學生思想政治和道德教育。
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堅持把宣傳黨的主張、弘揚社會正氣、通達社情民意、引導社會熱點、疏導公衆情緒、搞好輿論監督作爲各級媒體的神聖職責,切實增強新聞媒體的社會責任感,營造健康向上、團結和諧的主流輿論。建立完善重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制度和輿論引導快速反應機制,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主動發佈權威信息,正確引導社會熱點和社會輿論。加強互聯網應用管理,整合網站資源,扶持建設具有較強競爭力和影響力的新聞網站,構建區域性新聞媒體數字化平臺。健全網站備案登記制度,建立網絡信息安全數據庫,防範虛假新聞和有害信息在網上傳播。建立健全網上輿情研究分析機制,加強網絡評論員和閱評員隊伍建設,提高網上輿論引導水平。加強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公衆對信息的鑑別力,自覺維護信息安全。
開展和諧創建活動。堅持把和諧創建活動與文明城市創建、基層平安創建等羣衆性創建活動結合起來,以促進社會和諧爲目標,推動創建活動的制度化、規範化和長效化,不斷增強公民、企事業單位和各種組織的社會責任意識。推進雙擁共建活動,充分發揮駐甬部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積極作用。健全社會志願服務網絡,創新服務形式,深入開展以相互關愛、服務社會爲主題的城鄉社會志願服務活動。建立心理健康預防、調整和維護機制,健全社區、企業、學校等不同領域的心理諮詢網絡,廣泛開展生命教育、心理教育等社會教育和人文關懷,促進人的心理和諧,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
六、加強社會管理,確保社會安定有序
加強社會管理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必須圍繞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衆參與的新型社會管理格局,加快創新社會管理體制,紮實推進“平安寧波”建設,努力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不斷增強人民羣衆的安全感。
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優化行政流程和機構設置,全面提高各級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立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制度,健全政府所屬部門職能爭議協調機制。規範政務公開行爲,加快電子政務建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深化管辦分離改革,創新公共服務方式,完善公共服務政策體系,推廣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不斷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益。加強部門、區域間的信息共享,整合各類服務熱線,提升81890服務水平,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化。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推進機關節能降耗,發揮機關在節約型社會建設中的示範帶頭作用。加強市場監管,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
完善社區服務管理網絡。加快城鎮和農村的社區化服務與管理,逐步實現社區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支持居(村)委會協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工作,推動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區自我管理、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有效銜接。發展城鄉社區服務業,突出做好羣衆性自助和互助服務,加快建設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改進居民小區物業管理,完善社區信息化服務平臺,重點在農村儘快形成文體、衛生、計生、治安、購物等生活服務網絡,提升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功能。完善部門工作社區准入制,推進公共服務部門工作重心下移,糾正社區管理行政化傾向,建立完善政府補助社區幹部收入和社區承擔公共服務的聯動考覈機制。
增強社會組織服務功能。堅持培育發展與監督管理並重,優化社會組織良性發展的政策環境。加強行業協會與產業發展的良性互動,五年內培育50個左右有實力有影響的支柱行業協會和新型行業協會。發展和規範律師、公證、司法鑑定、房產中介、資產評估、技術標準監測等機構,鼓勵各種社會力量參與社會建設。加強社會組織自律機制建設,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服務承諾制,建立社會組織社會化評估和監督體系,提高自律性和誠信度。理順社會組織管理體制,依法加強規範管理,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
妥善處理社會矛盾。建立社會穩定形勢分析會制度,科學分析影響社會和諧的問題及其產生的原因,積極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完善定期排查、敏感期排查、重點問題和重要時期專項排查制度,建立社會矛盾糾紛情報信息共享平臺和羣體性事件預測預警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完善信訪、調解、綜治三位一體的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大調解格局。認真解決土地徵用、城市拆遷、環境保護等方面羣衆反映強烈的問題,堅決糾正侵害羣衆利益的行爲。
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爲主、專羣結合、依靠羣衆的方針,加強羣衆性社會治安防範教育,加快治安防控技術工程建設,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層次、高效能的現代治安防控體系。完善基層平安創建聯動機制,加強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建設,全面推行社區綜治警務室和村綜治室,打造服務羣衆、維護穩定的第一線平臺。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黑惡勢力犯罪和嚴重影響羣衆安全感的多發性犯罪,健全經濟犯罪防範機制,深入開展黃賭毒、非法傳銷、假冒僞劣產品等專項整治活動,加強對治安複雜地區、重要部位、案件多發地段的治安巡邏,堅決遏制刑事犯罪高發勢頭。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推進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改革,積極推行社區矯正,加強監獄和勞動教養工作。做好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強化吸毒人員感化和管理。
構築公共安全防控體系。嚴格落實公共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機制和應急預案,加強各領域救援救護系統的協調聯動。建立全市應急處置基礎信息數據中心,完善應急物資儲備供應體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強基層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建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大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力度,強化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監管,突出抓好交通、消防、危險化學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加強食品、藥品、飲用水等監督管理,確保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城鄉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和隊伍建設,開展羣衆性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提高自然災害防禦能力。深入開展國家安全教育、國防教育和保密教育,建立廣泛的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安全。
七、健全民主法治,保障羣衆合法權益
民主法治是社會和諧的基本特徵和制度保障。必須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積極推進法治寧波建設,不斷完善羣衆權益的保障機制,努力從制度上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充分發揮各級人大和政協組織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經濟事務、文化事務和社會事務。鞏固壯大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加強同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合作共事,促進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各界人士的團結和諧。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依法管理宗教事務。認真執行黨的僑務政策,加強對臺工作,密切與“寧波幫”和幫寧波人士的聯繫,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支持工青婦等人民團體發揮聯繫羣衆、服務羣衆、教育羣衆、維護羣衆合法權益的獨特優勢。深入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創建活動,加快企事業單位民主法治建設。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完善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等辦事公開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提高社會法治化水平。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加強法律制度建設,維護社會主義法制權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加強勞動、社會保障、城鄉統籌、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社會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發揮地方性法規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的法制保障作用。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覈制和責任追究制,完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制度。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各項措施,保證審判機關與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做好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規範和拓展法律服務,公正高效地解決羣衆的司法訴求。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重點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加強對人財物管理和使用的監督,充分發揮黨內監督、法律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民主監督、羣衆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全面實施“五五”普法規劃,引導全社會學法、守法、用法,提高人民羣衆依靠法律維護正當權益的能力。
建立暢通有序的民意表達機制。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建立經常性的政府與羣衆信息互通機制,發揮社會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爲的作用,引導羣衆理性合法地表達意願和訴求。完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聯繫羣衆制度,規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的機制和程序,充分發揮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在促進社會和諧中的作用。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建立健全信訪信息系統,完善領導下訪和約訪制度,有效彙集和分析社會輿情,引導羣衆通過依法有序的信訪渠道反映意見和建議。
加強激發社會活力的制度保障。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營造鼓勵人們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的體制機制環境,使全社會的創造願望充分釋放,創造活動蓬勃開展,創造成果不斷涌現。建立健全重大決策、改革舉措和重要政策徵求各方意見、接受羣衆監督的工作機制。通過深化改革破除各種障礙,健全公平的競爭機制。完善創新機制,構建創新平臺,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依法保護羣衆的創新成果,更好地激發羣衆的創新熱情。優化鼓勵成功、寬容失敗的創造環境,大力倡導自主創業、艱苦創業、和諧創業,充分發揮社會各階層人員的積極性,不斷增強全社會的創造活力。
八、加強黨對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領導
黨的領導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政治保證。必須堅持以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推動和諧社會建設,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充分發揮各級黨委對和諧社會建設的領導核心作用。
健全組織領導機制。各級黨組織必須把和諧社會建設擺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工作力度,確保中央和省市委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建立統籌高效的領導工作機制,全面推動和諧社會建設的各項工作。建立定期分析研究的領導工作制度,努力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開展社會建設理論和社會政策的學習培訓,培養選拔熟悉社會建設和管理的優秀幹部,不斷增強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管理社會事務、協調利益關係、開展羣衆工作、激發社會活力、處理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
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切實加強以黨組織爲核心的各類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凝聚人心、推動發展、服務羣衆、促進和諧的重要作用。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擴大在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中黨的工作覆蓋面,鞏固和發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以增強社會服務功能和提高社會管理、依法辦事能力爲重點,大力加強基層政權建設。推進關愛基層的各項工作,關心黨員學習生活,加強黨員服務中心建設,規範流動黨員管理,解決困難黨員的實際問題,發揮廣大黨員幹部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的先鋒模範作用。嚴格要求、真心愛護基層幹部,切實解決基層工作和基層幹部面臨的實際困難。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健全以培養、使用、激勵爲主要內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加快造就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
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堅持從嚴治黨,堅定不移地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進一步改善黨羣關係和幹羣關係,以良好的黨風政風帶動和促進社會和諧。認真貫徹《寧波市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辦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引導黨員幹部加強黨性鍛鍊,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着重抓好各級領導班子的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工作。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大力治理商業賄賂,嚴厲懲處腐敗分子。切實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促進勤政廉政。深入實施基層“廉潔工程”,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繼續推進“三重一大”保廉工作,深化改革,創新制度,努力從源頭上防治腐敗。
形成齊抓共管格局。各地各部門必須切實增強全局觀念和大局意識,加強協調,相互配合,共同推進和諧社會建設。嚴格執行領導責任制、部門責任制和單位責任制,確保和諧社會建設的各項工作落實到單位和基層。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率先垂範,深入基層、深入羣衆,積極抓和諧社會建設的各項工作,推動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加強督促檢查和綜合考覈,探索建立和諧社會建設測評體系,把和諧社會建設的成效作爲檢驗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執政能力的重要標誌,努力形成黨委統一領導、政府履行職責、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各界大力支持的工作格局和良好氛圍。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現代化建設的重大戰略任務。市委號召,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和市委的要求,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同心同德,羣策羣力,紮實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爲寧波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而努力奮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