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頒佈《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
5月30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決定頒佈《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
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規定,以及中國國情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內在要求,按照國務院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有關部門和幾十名專家,歷時兩年,編制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國家方案》回顧了我國氣候變化的狀況和應對氣候變化的不懈努力,分析了氣候變化對我國的影響與挑戰,提出了應對氣候變化的指導思想、原則、目標以及相關政策和措施,闡明瞭我國對氣候變化若干問題的基本立場及國際合作需求。我國的《國家方案》是發展中國家頒佈的第一部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
會議認爲,全球氣候變暖已是不爭的事實,並對自然生態系統和人類生存環境產生了嚴重影響。氣候變化對我國生態系統、農業、林業、水資源,以及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產生的影響日益明顯。我國高度重視應對氣候變化問題,採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推進結構調整,轉變增長方式,節約能源、發展可再生能源,實施生態建設工程,控制人口增長等,爲減緩全球氣候變化做出了貢獻。
會議指出,應對氣候變化,事關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事關國家的根本利益。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統籌經濟發展與生態建設、國際與國內、當前與長遠,把應對氣候變化與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環境友好型社會和創新型國家結合起來,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地區規劃,努力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不斷提高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促進我們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爲改善全球氣候做出貢獻。
會議強調,應對氣候變化要堅持五個原則:一是堅持在可持續發展框架下應對氣候變化,二是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三是堅持減緩與適應並重,四是堅持綜合治理,五是堅持廣泛合作。氣候變化無國界。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是國際社會共同面臨的重大挑戰,要依靠世界各國共同努力。
會議要求,要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的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中各項政策措施。不斷增強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的宣傳,提高全社會保護環境意識。充分發揮科技進步和科技創新的基礎和支撐作用。完善政策,健全體制與機制,努力形成應對氣球變化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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