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平頂山市公安局近日破獲“河南最大渉爆案”,一舉打掉兩個非法銷售、運輸爆炸物品團伙,抓獲25名嫌犯,查獲炸藥36噸,爆炸物品300餘噸。這些嫌犯氣焰囂張,曾揚言:“公安局要是壞我的事,就給市委送一車炸藥。”
查獲的爆炸物品
抓獲犯罪嫌疑人
平頂山查獲炸藥300噸嫌疑人曾恐嚇公安局
大河網訊東方今報報道記者慕嘉烜通訊員郝振宇胡豔琴昨天,平頂山市公安局向新聞媒體通報了“4·3特大涉爆系列案件”偵破情況。該案一舉打掉兩個非法銷售、買賣、運輸爆炸物品的團伙,共抓獲涉案人員25名,查獲炸藥36噸,涉案爆炸物品共計300餘噸。
昨日,該案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稱,該案系“新中國成立以來河南最大的一起涉爆系列案件”。
2007年1月17日,有羣衆匿名向公安機關舉報,居住在市區棉麻公司家屬樓的賈國西專門從事運輸販賣炸藥,其酒後揚言:“誰舉報我,壞我的事,我就給誰送炸藥炸他,公安局要是壞我的事,我就給市委送一車炸藥。”
1月17日下午,平頂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迅速成立5人專案組,對賈國西進行祕密調查。
經深入偵查,賈國西與楊廣志聯繫緊密,都有非法買賣、運輸爆炸物品的重大嫌疑。
4月3日,專案組偵查人員跟蹤賈國西到豫南某市化工廠,賈國西在該廠購買裝載了一車炸藥,準備運往魯山縣。專案組在魯山設卡,一舉將嫌疑人賈國西、賈國峯、王浩抓獲。隨後涉案的兩團伙人員14人也被抓獲,共收繳炸藥36噸。
犯罪嫌疑人說:“現在國家對炸藥控制得太嚴,有的小礦主買不到,就和我們聯繫。”
專案組繼續追擊,將涉嫌非法買賣炸藥的另外11名嫌疑人抓獲,收繳涉案爆炸物品共計300餘噸。
一封匿名信牽出36噸炸藥案
核心提示
今日安報報道1噸炸藥如果被歹徒引爆能帶來多大危害?答案顯而易見,它足以使方圓幾平方公里內灰飛煙滅;那麼36噸炸藥被引爆呢?治安民警給予的答案是:就是拼上命,也不能讓這種結果出現。在這種精神的支配下,平頂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從一封匿名信入手,經過大量艱辛的偵查,最終偵破了一起新中國成立以來我省最大的非法銷售、買賣、運輸爆炸物品案。
此案發生在具有“煤都”之稱的鷹城平頂山市,警方當場抓獲涉案嫌疑人14名,查獲炸藥36噸,涉案爆炸物品共計300餘噸。截至目前,已有25名涉案人員被抓,其中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檢察機關批捕,爲我省治槍緝爆工作添上濃重的一筆。
一封特殊的匿名信
“誰舉報我,壞了我的事,我就送炸藥炸他,公安局敢壞我的事,我就弄車炸藥送到市委……”這是一封匿名舉報信中的內容,寄往地址是平頂山市紀委,收信人是平頂山市公安局局長段玉良,時間在今年春節前夕。
這封匿名舉報信稱,口出狂言的人住在市區棉麻公司家屬樓,名字叫賈國西,這些話都是他酒後所說,匿名信還寫道,賈國西自稱是專門運輸販賣“黑炸藥”的。
儘管舉報信的內容有待考究,但此事關係着社會的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不管是真是假,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1月17日下午,信件被轉到平頂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治安支隊當即成立了專案組,祕密展開偵查。
讓辦案民警想不到的是,在轄區派出所內,他們並沒有找到賈國西的檔案記錄。兩天後,終於得到確切的消息,賈國西及其妻兒就在棉麻公司家屬院住,原籍南陽,本人戶籍在寶豐縣。
同時,警方還了解到,賈國西無固定工作和正當職業,卻是高檔消費場所的常客,經常駕駛一輛北斗星小汽車到南邊某城市和寶丰、魯山、汝州等地,與化工廠和小煤礦主接觸。
難道他真的是“黑炸藥”運輸線的負責人?爲弄個明白,專案民警決定以人盯人,24小時架網守候。
一次暫時放棄的抓捕
然而,自從那次喝酒之後,尤其是春節放假期間,煤礦也放了假,對炸藥的需求量小,賈國西並沒有採取什麼具體行動。儘管如此,治安大隊民警仍死死盯着他。就在這時,辦案民警發現了一個祕密:賈國西與寶豐縣的楊廣志來往頻繁。
經過暗中調查,偵查人員發現,楊廣志也有非法買賣、運輸爆炸物品的重大嫌疑。又經過10余天的祕密偵查,專案組終於弄明白,這是兩個同類性質的團伙,每人都掌握着自己的地下炸藥銷售網絡。
3月31日,平頂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李保成得知,賈國西已在寶丰收取了購買“黑炸藥”人的訂金,並且要到一直保持聯繫的某化工廠進行販運。然而當晚全省公安機關因其他案件統一行動設卡,發現這一情況後,狡猾的賈國西當晚沒有采取行動。
4月2日,專案組獲悉,楊廣志團伙當天要在同一個化工廠進一車炸藥,而賈國西在3日晚也要購進一批炸藥進行交易。由於兩個團伙互有來往,爲不打草驚蛇,專案組決定暫不對楊廣志團伙收網,嚴密監控炸藥去向和購買人員,等待時機成熟後一網打盡。
一段驚心動魄的抓捕
4月3日,賈國西終於在平頂山以南的某市露面了,當晚8時,他購買了一車炸藥,這些都沒有逃脫專案組的視線。
當晚12時左右,在進入平頂山轄區的某收費站時,扮作情侶的偵查人員向專案組彙報,賈國西出現了,他坐在前邊的指揮車內,在其後約兩公里跟着一輛八輪載重貨車。根據載重貨車的情況,他們認定車內裝的極有可能是炸藥。
民警立即設立關卡,並臨時徵用了路邊的一輛大貨車和一輛翻斗車。在貨車離卡點還有100米時,民警開槍示警進行攔截,運輸車不但不停,反而加大油門撞向設卡貨車。“砰”的一聲,運輸車重重地撞在貨車上,見沒有衝開,運輸車仍不熄火,賈國西團伙成員拒不下車,並把車後翻鬥立起。危急時刻,治安支隊民警強行登車抓捕,將犯罪嫌疑人賈國峯、王浩抓獲。隨後,警方又將賈國西所乘的指揮車攔下,將其擒獲。
一場乾淨利落的收網
此時已是凌晨6時許,專案人員對犯罪嫌疑人展開突審,瞭解到了賈國西上線郭付剛的情況。案件偵查大隊大隊長渠朝獻帶領偵查人員驅車100多公里,將正要出門的郭付剛堵了個正着。
就在抓捕郭付剛的同時,專案民警又在寶丰轄區內將“接貨”的小煤礦購買炸藥的人員抓獲。當東方露出第一抹曙光時,楊廣志團伙成員也全部落網。在這次行動中,他們共收繳炸藥36噸,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
截至目前,專案組已抓獲犯罪嫌疑人25名,其中10名主要人員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採訪中,平頂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王向陽告訴記者,此案的成功偵破撕開了一張非法運銷炸藥的網絡,這起案件是豫西南地區涉及人數最多、涉及爆炸物品最多的非法運銷爆炸物品的特大刑事案件,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全省涉及非法運銷爆炸物品最大的一起案件。此案的成功告破,直接消除了一個危害豫西南地區乃至全省煤礦安全生產的毒瘤,爲社會穩定、煤礦安全生產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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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買賣、運輸爆炸物品罪,是指違反法律規定,私自買賣、運輸爆炸物品的行爲。所謂非法買賣、運輸,是指未經國家有關部門依法批准,以金錢或實物作價私自購買或銷售、販賣的行爲。非法買賣爆炸物品對社會和人民具有潛在巨大的社會危害性,行爲人只要實施了非法運輸、買賣爆炸物品的行爲,並達到法定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依法即可構成此罪。
我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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