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6日18時許,金水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東風路中隊在清理轄區違章佔道擺攤時,與一商販發生摩擦,引起附近市民和學生圍觀,導致該段道路堵塞。在處理過程中,巡防隊員與個別市民和學生髮生衝突。事件發生後,金水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在對事情經過進行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連夜開會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給予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張雙喜行政記過處分;
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分管執法大隊副局長高學峯行政記大過處分;
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十三中隊中隊長李化副撤職處分;
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執法隊隊員王東亮治安拘留;
區委政法委分管巡防工作副書記王豔軍黨內警告處分;
區巡防辦主任盧志強行政記大過處分;
區巡防大隊大隊長陳強撤職處分;
區巡防隊隊員田偉、曹振杰、孫姚斌、付京生、崔軍治安拘留。
區委、區政府要求全區執法執紀部門,要以此事件爲鑑,舉一反三,汲取教訓,認真整頓,文明執法,牢固樹立執法爲民思想,努力做好城市管理等各項工作。
二○○七年六月七日
鄭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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