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道鮮美買者衆飽了口福犯了法
麻雀受保護沒幾人知道
市場賣麻雀的攤位前,圍滿了要享受美味的人,爭相購買的人們並不知道麻雀於2000年列入了國家保護野生動物的名錄。麻雀變成了國家保護動物,捕殺、出售和食用麻雀都是違法的,從隨機調查情況來看,有一半以上的市民並不知情。
塘沽區花鳥魚蟲市場內,一個出售小鳥的攤位前圍滿了顧客,人們感興趣的並不是鴿子等小鳥,而是隨意放在地上的一個大鳥籠子,裏面擠滿了麻雀。購買者非常多,而且顧客的出手也很大方,一次買下10只的最多,也有人一次買下20只甚至更多。
攤主從籠子裏將麻雀抓出來後,就直接扔進提前準備好的硬塑料袋中,或是顧客自備的籠子裏。爭相購買的人還不時交流吃麻雀的經驗,從他們的交談中得知,這些麻雀買回去後,要做成“炸麻雀”當下酒菜吃。
麻雀確屬“二級保護”
記者從野生動物保護部門瞭解到,麻雀是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價值、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二級保護動物,出售和食用都是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行爲。
麻雀變成了保護動物,這樣的情況讓很多人感覺驚奇。對於麻雀是不是保護動物這樣的問題,記者在街頭進行了隨機調查,在南京路上一個公交車站,在等車的15人中,只有6個人表示好像聽說過;將在路口和一些快餐店調查後的數據彙總後,結果顯示只有不到四成的人知道麻雀不能隨便捕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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